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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46年5 月18日,中共齐齐哈尔市第一区委员会成立,但尚未公开,对外称第一区各界联
合会。区委书记称联合会主任,刘家栋为区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长兼)。委员有:刘家栋、成
果、陶端予、张蒲家(列席)。因为工作人员少,内部没有设立工作机构,编制5 人。办公地
址在北关市场北。同月,五、六两区相继成立区委,同时组建各区政府。区委实行委员制,设
书记、副书记。区委的工作机构设工职5 —7 人。

1949年8 月,各区区委撤销,分别成立区公所。区公所为中共市委的派出机构,区内党组
织归市委直接领导。1951年12月,撤销区公所,重建各区区委,实行委员制。1955年2 月,撤
销中共一区、四区(由六区改)、五区委员会,组成中共龙沙、北关区委员会。1958年2月24
日,北关区与龙沙区合并称龙沙区。中共龙沙区委设书记1 人、副书记5 人,常委9 人。1958
年11月14日,市委批准以龙沙区为基础、以国营建华机械厂为轴,组建中共建华人民公社
(区)委员会,与建华机械厂党委,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59年4 月末,公社党委与建华厂党
委分设。1959年6月,厂社分开,中共建华厂党委书记仍兼任建华人民公社(区)党委书记。
1961年8 月,国营建华机械厂党委书记不再兼任中共建华人民公社(区)党委书记。1962年6
月,中共建华人民公社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建立建华人民公社(区)党组。1966年5 月,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区委机构瘫痪、党组织活动停止。1967年7 月22日,成立党政合一
体制的建华人民公社(区)革命委员会,下设组织组、宣传组、文革组、政工组以及政治部。
1969年10月21日,成立中共建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内设办公室。1972年4 月10日恢复区
委。1975年8 月,区委设纪律检查部;1976年6 月,改称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
1980 年,恢复统战部。1983年1 1 月,成立政法委员会。1995年,区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
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纪检委、统战部、党校,精神文明办、党史办、政研室,编制59
人。基层党组织有党委13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238 个,党员2709人。

中共五区委部分委员

各区委书记副书记名录

  表3—1




历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录

  表3—2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