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组织工作 组织建设1946年5 月,建立了第一个不公开的党支部,即区机关(含区委、区政府)党支
部。1948年5 月,中共嫩江省委发出《关于今后公开建党具体方针与任务的指示》,于11月进
行公开建党,机关、工业、农业各建立党支部。1959年3 月5 —9 日,召开了中共齐齐哈尔市
建华人民公社第一次代表大会,组建了公社(区)党委。1960年4 月,党委设书记处,同时在
6 个农业管理区(黎明、星光、光明、岗子、三间房、卧牛吐)建立党总支委员会;城市街道
办事处建立党的工作委员会。1960年12月8 日,建立化工冶炼管理区(联合企业公司)党委会
和六化、卜奎、文化、东升、东风、福泉、宝丰、绿化、新兴等9 个城市管理区党总支委员会。
1961年7 月,成立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8 月20日,公社建立党组。9 月25日,成立农业分社
(乡)党委会。是年10月,撤销“六化”等9 个城市管理区,恢复5 个街道办事处及党的工作
委员会。1962年2 月2 0 日,农业分社(乡)建立党委常务委员会。3 月,分别建立区手工业、
商业、服务业党总支委员会。6 月,撤销区委书记处,在建华人民公社(区)成立党组。12月
4 日,街道办事处党的工作委员会改为党支部。是月,商业服务系统的党组织关系上收到市里。
1963年,又恢复街道办事处党的工作委员会。1964年,商业服务系统关系又从市里下放到区,
分别成立理发、饮食、蔬菜管理处等3 个党支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阶段,各级党政组织
陷于瘫痪。1967年7 月22日成立建华区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21日经市革委会核心组批准,
成立中共建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至同年12月20日,中共建华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
区机关和立新帆布厂建立党支部,恢复党的组织生活。1970年7 月,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改
建党委。8 月,经区核心组批准建立中共建华农业分社核心组。至10月末,恢复建立党委4 个、
党总支1 个、党支部42个。1971年2 月,街道党委改建总支委员会。5 月,恢复建立党组织95%
以上。1972年4 月,召开中共建华区第二次代表大会,恢复了区委委员制。1976年12月,街道
办事处又恢复党委委员制。1980年,区委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为中心,
从加强党员教育人手,健全了党委制和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年10月18日,区委决定
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恢复建立党组。1990年,区委配备54名兼职党建监督员,
按系统对党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1992年,推行党建工作目标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党支
部建设工作。一类党支部168 个,二类50个,杜绝了三类党支部,涌现先进党支部21个,先进
党支部标兵4 个。1994年,黎明村党支部被市委命名为奔小康先进党支部。1995年,区委围绕
经济建设抓党建,党建工作主动切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党建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党组织统计
表3—6 单位:个
续表
党员队伍建设 1946 年5 月,按照“三敢(敢斗地主、敢分土地、敢参军参战)、三不怕”
(不怕国民党、不怕地主、不怕死)的条件,发展雇佣工人、贫雇农、革命战士入党,候补期
3 个月。先后秘密发展党员29名,其中城市14名,乡村15名。1955年,在294 名干部中,有党
员7 5 名,占干部总数的25.5%;在619 名全民职工中,有党员31名,占总数的5 %。党员分
布存在空白点,有3 个单位(文化馆、卫生所、编织社)没有党员;有4 个单位(砖瓦社、农
村信用服务社、便民信贷社、共同信贷社)有党员没有建立党支部。1956年,北关区委贯彻
“积极慎重”发展党员方针,纠正有的单位几年不发展一个党员的保守思想,制订了建党规划,
全年新吸收非党积极分子336名,发展新党员106名。1959年9月,公社(区)党委共考察1248
名非党积极分子,比年初增加29.3%。全年吸收新党员75名,为年计划发展数的104%,其中82%
是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本人成份71%是工人、贫雇农和下中农。1963年初,对全
公社(区)96 6名党员(含直属单位股级以上党员干部501 名、一般党员465 名),分期分批
脱产轮训一次。196 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党员停止组织生活。1970年末至1975年末,
公社(区)共接收新党员123 名,其中党的“十大”前接收59名,党的“十大”后接收64名。
1980年,以《党的基本知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修改草案》为内容,
对党员普遍轮训一次,在960名党员中,有837名参加了轮训,占党员总数的87.2%。1984年,
区委在全区党组织中开展了做合格党员的活动,在全区1 229 名党员中,合格的665 名,占党
员总数的54.11 %;基本合格的539 名,占党员总数的43.86 %,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的25名,
占党员总数的0.2%。1989年,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吸收77名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居委会主任中的优秀分子入党。1992年,组
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和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三个有利于”的思想,增
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市场经济观念。1995年,组织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奔小康”,加快农村奔小
康的步子。在城市企业的党员中,开展争做改革开放的带头人活动。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
争做孔繁森式好干部的活动。
党员基本情况
表3—7 单位:人
干部工作 1946 年5 月,区委编制5 人,区政府编制15人,统由市委任命和管理。1955年
以后,北关区共有干部294 人(含工厂企业),其中区级干部7 人为省管干部,科级干部60人
为市管干部,一般干部227 人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分管。1956年9 月以后,区委组织部则
分管区机关、街道以及区公、检、法的一般于部。1959年1 月,公社党委以“将军当兵”的办
法锻炼干部,组织34名部(科)级以上干部,每年抽一个月时间下基层参加体力劳动。公社党
委书记李在长到国营建华机械厂食堂当炊事员。1970年,全区开展机关、企业干部上山下乡插
队落户工作,先后有两批干部下放到外县和郊区农村劳动锻炼,也有部分不能离城的下放到工
厂劳动锻炼。同年4 月7 日,欢送首批112 名干部下乡(或下厂)参加生产劳动。去向有城郊
光明生产大队45人,双合生产大队17人,高峰生产大队17人,黎明生产大队2 人;黑河3 人,
返籍3 人,随爱人走的13户、25人。1972年4 月以后,下放人员陆续调回原单位工作。从1972
年开始,落实干部政策,对1968年4 ~9 月间反右倾运动中,以“漏网走资派”、“反革命
两面派”等罪名按敌我矛盾揪斗的干部平反,恢复名誉,安排工作。1986年末开始,改革干部
人事制度,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干部退休制度,男60周岁、女55周岁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同时,对干部管理制度实行改革,管理权限普遍下放一级;在区和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中实行
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1 ~3 年。据统计,在参加干部制度改革的区属51个部、局、
室,有干部518 人,其中有5 名科级干部被免(降)职、13名一般干部被解聘或改为试用。1990
年,区委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3 个街道办事处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肩挑”。
对新提拔的6 名区机关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的制度。同时,加强了干部交流工作,区内部
交流44人,向外区输送5 人,选派27名35岁以下机关干部充实基层,加速干部“四化”(革命
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1993年,全年调整干部59人,其中提拔正、副科级干部
26人。组织部门建立了乡镇企业人才库和企业家档案。1995年,区委注重了经济干部的选拔和
配备,配齐了10个企业公司的经理,调整5 个街道工贸总公司的领导班子,引进各类人才86人,
使企业家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
老干部工作1980年9 月12日,区委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以加强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工作。1982年,设立老干部活动室,隶属区委组织部,设工作人员1 人。活动室面积150 平方
米,内设麻将、相棋、健身室等6 个活动室。1984年,成立老干部科,行政编制2 人,科长由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1989年老干部科改称老干部局。1995年机构改革,老干部局撤销,建
立老干部活动室,隶属区委组织部。区老干部活动室设事业编制12人,组织区机关离休干部进
行健康疗养,开展门球赛、桥牌赛、钓鱼等活动。为45名离休干部解决了住房(楼房31户、平
房14户),离休干部工资纳入区财政开支(含集体企业离休人员),医药费每年报销一次。还
安排了部分子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