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节 精神文明建设
解放初,开展了禁绝烟毒(鸦片)、取缔娼妓、改造妓女、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活动,清除
旧社会遗留的丑恶现象。同时,加强文化教育建设,普及小学教育,举办成人夜校和识字班,
扫除工农群众中的文盲、半文盲,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文化素质。
1952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注意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改变人们的不卫生习惯。
1960年始,开展移风易俗,除陋习、树新风活动。进行殡葬改革,在城市禁止土葬,实行
火葬。同时,祛除嫁娶中的迷信色彩,提倡文明结婚,喜事新办。提倡计划生育,改变重男轻
女,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1963年3 月5 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
全区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树新风,做好事,净化社会风气。
1980年,开展创建“五好家庭”(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遵纪守法好;勤俭建国、勤俭持家
好;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教育子女好;家庭卫生、计划生育好)活动。在参加的34765
户家庭中,涌现“五好家庭”2214户。占总户数的6.37%。1981年3 月,贯彻市委发出的《关
于在全市开展文明礼貌月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以“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
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活
动。
1982年3 月,全国开展了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对群众重点进行“四有”(有
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
爱中国共产党)教育,以治理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创建文明单位。同年,涌现“五
好家庭”2460户,占总数的7 %。年末,涌现各类文明单位153 个。1983年3 月,全国开展第
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以“学雷锋,树新风,送温暖”为主题,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要形
式,重点治理脏、乱、差。有98个送温暖小分队500 余人到166 户孤寡老人、军烈属、病残人
员家中做好事,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同年,涌现“五好家庭”6715户,占总数19.3%。
1984年3 月,全国开展第三个“文明礼貌月”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商业服务系
统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为目标进行“十大窗口”百家竞赛活动,有10个行业、27
个单位、10家个体工商户共700 余人参赛。年末,评出优胜单位13个,优秀营业员50人,优秀
个体工商户5 户。
1985年,创建省级文明区的第一年。在1 月14~16日召开的中共建华区五届三次全委(扩
大)会议上,通过了创建文明区3 年(1985—1987年)规划。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区,各单位都
把创建文明单位做为硬指标,列入党政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厂长(经理)经营承包的
一项重要指标。1990年末,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区。
1995年,以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
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四项任务,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各单
位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从爱国主义教育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人手,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
习活动,弘扬社会正气,精神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