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员会(简称区政协)于1959年6月建立。第一届
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无常设机构,日常工作由1名专职干部(在
区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文教卫生各界知名
人士,通过政治协商,参与和管理全区乃至国家大事。在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指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搞好生产、改善生活,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协组织瘫痪,活动停止。1980年5月27日,区政协三
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专职主席、副主席,设立区政协常委会。政协组织恢复后,在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指引下,本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合作共事、广交朋友和自我教
育的原则,每年不定期的举行1—2次民主协商会,就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统一
战线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并组织委员对经济改革、城市建设、市场物价等工作进
行视察,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1995年,政协常务委员会主席张明、潘巨昌;副主席李成华(女),史景江(不驻会)、刘光
正(不驻会);秘书长谢永海,常委丁恩荣、马炳生等26人。政协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经济
咨询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提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