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团体
第四节 工商团体
黑龙江商务总会清光绪年间,城内外经济发展较快,市场繁荣,各业逐渐增多,客观要求
成立工商界民间组织。经黑龙江将军署批准,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初成立了黑龙江商务总
会。会址暂设在南大街西胡同天合增院内。其任务为组织工商界人士联谊经商,促进区域性经
济发展。翌年,黑水厅为其颁发木质图章一枚,印文是黑龙江商务总会。由于商务总会活动有
益,:故黑水厅为其贷款修建会址。待新会址(龙江中学,今育才小学校)落成,商务总会移出
了境内。黑龙江商务总会到1950年11月演变为齐齐哈尔市工商业联合会。
建华区工商业联合会 1978 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很快,
为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依照市工商联的倡导,开始筹建建华区工商业联合会。经过宣传动员、
发展会员、组建班子等阶段,于1989年9 月8 日正式成立。主任委员白文达,副主委王英贤、
张文杰、路芳、邹焕章,委员于进文、盛立勤等8 人,秘书长由邹焕章兼任。时有企业会员36
个,个人会员32人。联合会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
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团结工商业界,发
挥本会的优势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统一祖国、振兴
中华贡献力量。联合会成立后,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积极参政议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
益,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至1992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
选举产生第二届执委会,委员21人。主任委员方永彬。1995年,执委会成员中私营工商业者、
公有制成员和中共党员各占三分之一。会员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