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军事
第八章 军事
齐齐哈尔在东北地区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而境内历来是屯兵的重地。清代,驻有黑龙江将
军衙门、齐齐哈尔副都统衙门、黑龙江巡防营务处、齐齐哈尔水师营和齐齐哈尔火器营。
民国期间,境内有黑龙江都督府、黑龙江护军公署、镇安右将军行署、黑龙江督军公署、
黑龙江督办公署、东北边防军驻江副司令长官公署、陆军第二十九师和陆军监狱等。
日军侵占东北期间,驻有日军轻重机枪第十四联队、日军骑兵第十四联队、日军工兵第十
四联队、日本关东军自动车队齐齐哈尔支厂、日军驻齐齐哈尔野战马场、日伪陆军监狱等单位。
境内人民武装工作始建于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5月,在民主政府中设有武装助理员,下
设人民自卫队,担负清算恶霸、除奸反特、调查户口、监控坏人、警戒放哨、看管公物、参军
参战、支援前线等任务。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和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境内共有636名青年
参军,在战斗中牺牲84人。1953年初,成立人民武装部,受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
是区委的军事3--作部门,又是区政府的兵役机关,对本区的民兵工作实施具体的组织领导。
境内先后驻有步兵学校、军医学院,省、市武警部队等13个军事单位。
建华区民兵由当初的100余人发展到10800人。武器装备由大刀、长矛等70余件发展到手枪、
冲锋枪和大炮等316件。1958~1995年,共训练民兵48806-&.次。在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
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中,出动民兵81012.&次。在抢险救灾中,共出动民兵275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