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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方武装

第一节 地方武装





  一 机 构

  1953年初,境内各区(一、四、五区)组建人民武装部,为地方建制。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
军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市武装部)和区委双重领导(以下机构变动均属地
方建制、双重领导)。1954年9月,人民武装部被撤销。1958年11月,建立了建华人民公社(区)
武装部,编制4人,部长张星胜。1959年12月,改为建华区兵役局,编制4人,局长袁守海。

  1962年2月,又改为建华人民公社(区)武装部,为军队建制,编制7人。部长李始荣,政治
委员吕稼祥、蔡昆,副政治委员肖铮。1967年5月,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市建华区人民武装部,编制7人,部长丁智翰。1977年,武装部设军事科和政工科,编制13人。
1978年,编制16人,含战士3人。1979年,建华区人民武装部晋为正团级(以前均为副团级)。

  1980年,武装部取消科的建制,编制13人,含战士2人。是年7月,人民武装部被黑龙江省
军区授予“民兵武器管理十五年无事故单位”称号。1981年9月,建华厂高炮连代表建华区民
兵参加全国高炮军事表演,被黑龙江省军区授予“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射击表演成绩优秀”
锦旗。

基层武装组织

  表3—47 单位:人




  1983年,武装部设军事科和政工科,人员编制13人,含战士2人。是年3月,建华区人民武
装部被沈阳军区授予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1986年6月,改为地方建制,降为副
团级单位,并改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武装部,编制14人。部长孟振元,第一政
委王玉清(兼)、政委李云武。1988年,建华区委、区政府授予区人民武装部“抗洪抢险有功单
位”并颁发了锦旗。

  1990年,武装部增设装备科。1992年,区人民武装部被黑龙江省军区授予“武器装备管理
二十年以上无事故先进单位”称号;被建华区政府授予安全标兵单位。1993年,又增设办公室。

  建华区人民武装部先后组建了25个基层武装部。

  二 民 兵

  建华区的人民群众在历史上就有反帝反侵略的光荣传统。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在
境内设坛练武,为了反抗沙俄在东北的侵略活动,联合昂昂溪的筑路工人,摧毁了从昂昂溪至
泰康的一段路基,殴打了沙俄工头,包围齐齐哈尔的道胜银行进行抗议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广泛开展支援前线,维护
治安,发展生产等各种活动。

  民兵组织 1945年5月,区政府中设武装助理员,下设人民自卫队,即民兵组织。区自卫
大队队长一人(区长兼),政治委员1人(区委书记兼),副大队长一人。自卫队是党领导下的以
工人、农民为主体的群众武装组织,担负清算恶霸、除奸反特、调查户口、监控坏人、警戒放
哨、看管公物、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等任务。

  195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区民兵组织撤销。

  1958年,按照毛泽东主席“要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境内民兵组织又得到了迅猛发展。

  1962年8月,组建了以国营建华机械厂为主的武装基干民兵连,编制120人;装备冲锋枪20
支、步枪50支、轻机枪一挺、/k---迫击炮一门。1965年,武装基干民兵连全部撤销。1969年,
组建了民兵独立团。团部设在建华区人民武装部。副团长李雨男、李殿齐、霍玉;副政委刘
希才、齐亮。每个连配发冲锋枪20支、步枪70~80支、轻机枪3挺、六。迫击炮两门。民兵独
立团于1974年上半年撤销。

  1974年,设立了区民兵指挥部,隶属市民兵指挥部。各城市分社和农村分社成立民兵分指
挥部,隶属于区民兵指挥部。区民兵指挥部和民兵分指挥部自成体系,不受人民武装部领导。
民兵总指挥部规定,各分指挥部每季从工厂、社队抽调民兵30人,组成民兵执勤小分队,全脱
产,由各级指挥部干部带领,对社会各领域实行“全面专政”。1976年10月, “四人帮”
(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被粉碎,区民兵指挥部撤销,执勤小分队解散。1979年7月,
区武装基于民兵团成立。团长丁智翰;第一政治委员朱宝林,政治委员任守喜;副团长王增
祥、谢勤权;副政治委员浦士臣;参谋长邱德春;副参谋长曲凤俊。政治处主任张守山。1981
年,区武装基干民兵团撤销。是年,按照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全区取消武
装基干民兵,缩小民兵范围,简化层次,压缩年龄。普通民兵18—35周岁;基于民兵18~28周
岁。1992~1995年,基干民兵为3600人,普通民兵为7200人。

1958~1995年民兵组织基本情况

  表3—48 单位:个、人




  民兵训练 自1945年民兵组建始,基于民兵就开始不间断地进行军事训练。

  1945~1953年,要求民兵会使用红缨枪、土枪、土炮、普通步枪,会射击、会刺杀、会投
手榴弹。1954年,训练时间规定35小时。1956年,训练时间增加至120小时。1958年始,每年
训练时间5~7天,训练课目主要为“五大技术”: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和土工作业。1959
年始,特种兵训练,课目包括高射炮(高射机枪)、地面炮、通信、防化、工程、空勤、卫生等。

  1963年,国防部、教育部颁发了《高级中学民兵训练大纲》,高级中学开始了军事训练。
1963年10月至1964年6月,市实验中学校被列为全市55所高级中学军事训练的试点学校,平均
训练32小时,主要课目包括射击、投弹、刺杀、爆破和单兵战术。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训练停止。

  1969年,基干民兵每年训练时间增至20—30天,训练课目在“五大技术”的基础上,增加
“三打”(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训练方法逐
步由小型、驻地、分散过渡到以集中训练为主的白训、联训和带训。

   1958~1995年民兵训练人数

  表3—49 单位:人




  续表




  1972~1980年,特种兵在训练时间上要比一般基干民兵多2—4倍。1985年,基干民兵训练
进行改革,每年训练基干民兵占总数六分之一,受过训的不再重tJ11,6年为一个训练周期。
同年,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军事训练大纲》,
把高级中学的军事训练纳入教学计划,各中学又普遍开始了军事训练。

  1995年,基干民兵训练基本照常,只是在人数上逐渐减少。1989~1995年年均训练人数占
总数15%。

  武器装备 1945年,民兵组建初期,民兵使用鸟枪、大刀、长矛、洋炮等旧杂式步枪。1947
年后,民兵使用“三八”式和“七九”式步枪,连以上干部配发了驳壳枪。1949~1965年,增
加八二迫击炮、六0迫击炮、五三式轻机枪、步骑枪。1966~1968年,民兵武器分解隐藏。1969
年后,配发高射炮、高射机枪、火箭筒、地炮、通信、防化、侦察等武器装备。

  1982年,民兵装备仓库交付使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保管员2人、警卫2人。1983年,
建华区民兵武器送交市人民武装部装备库封存。

  1992年,建华区民兵弹药均送交齐齐哈尔市军分区统一保管。

民兵武器弹药情况

  表3—50




  续表




  民兵作用在3年解放战争时期,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维护社会治安是民兵自卫队的主要
任务。这期间,出现了很多好人好事。如,民兵张秀岩反复说服父亲,赶着自家的3马胶轮大
车上了前线。民兵赵吉庆情愿一冬不用马车,把马支前。1946年7—12月,区大队七中队抓住
两个土匪,缴获1支盒子枪;二中队抓住1名携款潜逃人员和1名国民党军官。社会主义建设时
期,民兵担负着抢险、救灾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任务,出动民兵81012人次,
对公共场所进行巡逻。在屡次抢险救灾中,共出动民兵27521人次;装草袋子11 150个;为灾
区做f747000扇;修建防汛工程完成土方16022立方米;修路800延长米。先后有356名民兵受市
委、市政府、军分区、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奖励。

  “文化大革命”时期,国营建华机械厂设计室民兵连二排、星光大队民兵三排、黎明大队
民兵营七连一班为民兵工作“三落实”标兵单位,受到齐齐哈尔市的表彰奖励。

民兵代表大会1965年10月11日召开首次民兵代表大会,会期2 天,出席这次会议的正式代
表458 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民兵工作“三落实”,推动工作和
生产。会上,国营建华机械厂和自来水公司等18个单位介绍了经验,有建华公社(区)机关民
兵三连和国营建华机械厂八车间民兵连等26个单位受奖,有侯臣发、史德财等44人受奖。于昌
仁被选为建华公社(区)民兵师师长,王震臣、祝久安、李始荣被选为副师长,吕稼祥为建华
公社(区)民兵师政治委员,刘怀田、蔡昆、胡连城、李春、崔福贵为副政治委员。第三次民
兵代表大会于1979年2 月23日召开,历时一天。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
神,落实全国民兵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民兵工作,动员广
大民兵积极参加和保卫四化建设。会上,国营建华机械厂一车间民兵连等5 个单位为民兵工作
“三落实”先进标兵单位,国营建华机械厂五车间民兵连等15个单位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
进单位;国营建华机械厂七车间民兵连等12个单位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单位;苑富、杨福祥
等7 人为先进武装干部;吴洪旭、王富臣等15人为先进民兵干部;曾庆余、胡奎录等21人为先
进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