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体育
第四章 体育
清光绪年间,中国传统武术已传入境内。在学堂设体育课,以体操、游戏为主要内容。
民国初期,近代体育项目在学校有一定的发展。在高等学堂推行兵式体操,而在社会上只
有少数人缘于爱好,或做为强身的手段,或做为消遣、娱乐才参加体育活动,广大劳动人民为
生活所迫则无条件参与。
1932~1945年沦陷阶段,日本侵略者实行奴化教育,在学校搞军事训练,时而开展排球、
棒球活动及校际之间的比赛。
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政府重视体育工作,机关、工厂、学校、部队开展以推广广播操为中
心的群众体育活动。学校将体育列入“德、智、体、美”内容之一。1955年,贯彻《准备劳动
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成人分一、二、三级;少年分4个级别。1961~1965年,境
内每年都举办田径、篮球、乒乓球比赛。
“文化大革命”阶段,以军训、队列、拉练等代替群众性体育活动。
1978年,省、市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境内学校恢复冰上体育课。全福小学校被评
为全省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先进学校,建华区被评为先进区。80~90年代,老年人的健
身活动异常活跃,自发性晨练活动普遍,同时,有组织地举办门球、健身操比赛。1994年,小
学体育合格率为98%,中学体育合率为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