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结构 一 年龄
1917年,总人口27057 人。其中,1 ~5 岁的2065人,占总人口的7.6 %;6 —20岁的5405
人,占总人口的20%;21—60岁的17422 人,占总人口的64.4%;61~80岁的2094人,占总
人口的7.7 %;81—90岁的83人,占总人口的0.3 %。
1964年,总人口155376人。其中,不满1 岁的婴儿是6859人,占总人口的4.4 %;1 ~7
岁的学龄前儿童是34537 人,占总人口的22.2%;8 ~17岁青少年是35901 人,占总人口的2
3.1 %;18~60岁的成年人是69944 人,占总人口的45%;61~79岁的7713人,占总人口的50
岁以上的长寿老人是312 人,占总人口的0.2 %。最高年龄是94岁。
1982年,总人口182816人。其中,不满1 岁的婴儿是3615人,占总人口1.9 %;1 —7 岁
的学龄前儿童是17143人,占总人口的9.4%;8~17岁的青少年是37220人,占总人口的20.4%;
18~60岁的成年人是114183人,占总人口的62.4%;61—79岁的10367人,占总人口的5.6%;
80岁以上的长寿老人是831 人,占总人口的0.4 %。最高年龄是99岁。
1917年人口年龄构成
表5—9 单位:人
续表
1964年人口年龄构成
表5—10 单位:人
续表
1982年人口年龄构成
表5—11 单位:人
续表
二 性 别
1917年,总人1:327057人。其中,男性17271人,占总人口的64%;女性9786人,占总人
口的36%。男女人口性别比例(以女性为100,下同)是176:100,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1964年,总人口155376人。其中,男性79445人,占总人口的51.13%;女性75931人,占
总人口的48.87%。男女人口比例是104.6:100。
1982年,总人口182816人。其中,男性93637人,占总人口的51.22%;女性89179人,占
总人口的48.78%。男女性别比例是105:100。
1990年,总人口217905人。其中,男性109497人,占总人口的50.25%;女性108408人,
占总人口的49.75%。男女性别比例是101:100。
1995年,总人口210322人。其中,男性105102人,占总人日的49.97%;女性105220人,
占总人口的50.03%。男女性别比例是99.9:100。
1964~1995年,全区性别比例基本正常。
摘年人口性别比较
表5—12 单位:人
三 文化
解放前,有文化的人很少,文盲、半文盲占绝大多数,儿童入学率低。解放后,教育事业
发展迅速,政府开展扫盲运动,使文盲、半文盲人口大幅度下降;开办各级各类学校,提高了
全民族的文化程度。
1964年,总人口为155376人。其中,大学2888人,占总人口1.86%;高中6786人,占总
人口4.37%;初中189500人,占总人口12.2%;小学54087人,占总人口34.8%;文盲(指6
周岁以上不识字者,下同)41150人,占总人口24.15%。
1982年,总人口182816人。其中,大学5232人,占总人口的2.86%;高中32468人,占总
人口的17.76%;初中62265人,占总人口的34.06%;小学44138人,占总人口的24.15%;
文盲22897人,占总人口的12.53%。
1964—1982年,人口文化程度基本上提高了一个档次。
1990年,总人口为217905人。其中,大学6740人,占总人口的3.1%;高中为35421人,
占总人口的16.3%;初中74163人,占总人口的34%;文盲22468人,占总人口的10.3%。人
口文化程度又有了进一步地提高。
人口文化程度比较
表5—13 单位:人
每万人拥有各种文化程度比较
表5—14 单位:人
1990年城乡人口文化程度比较
表5—15 单位:人
续表
四 职 业
1917年,一区有劳动力6420人。其中,官吏274人、教员32人、生徒380人、医生12人、农
业534人、商业1 267人、工业762人、杂业1 384人、力工429人,无职业1346人。二区有劳动
力8520人。其中,官吏151人、教员81人、生徒478人、律师9人、医生31人、农业1 279人、商
业3758人、工业362人、杂业1 711人、力工282人,无职业378人。
1947年,一区人口为24439人,其中60%是家庭妇女(包括女青年),只有20%有职业。职
业分布是:手工业者和“吃劳金”(雇佣劳动者)占10%;自由职业者(教师、职员、医生等)占
5%;旧职员、旧官吏、私营业主等占5%;失业者占20%。
1951年,在一区29022名成年人中,有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为23818人,占总人口的82%;
农民2957人,占总人口的10.2%;私营工商业者973人,占总人口的0.34%;独立劳动者及其
他阶层的人为1274人,占总人口的4.4%。
1982年,劳动年龄人口为119 J73人,就业人数为99207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126
人,占就业人员的12.2%;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436人,占就业人员的
5.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126人,占就业人员的6.2%;商业、服务工作人员15890人,
占就业人员的16%;农林牧渔劳动者5087人,占就业人员的5.1%;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
关人员54527人,占就业人员的55%;其他人员15人,占就业人员的0.015%。全区有劳动能
力的人已充分就业。
1988年,工农业就业人数为1454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2435人,占就业人员的16.7%;
集体所有制职工5599人,占就业人员的38.5%;城市个体劳动者2585人,占就业人员的17.8%。
农村劳动者3929人,占就业人员的27%。
1994年,区属就业人员11 933人,职业构成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干部798人(其中,
机关干部435人、事业单位干部289人、企业单位干部74人);教育系统的教职员工2667人(中学
1555人、小学924人、厂矿学校188人);卫生系统职工231人;城乡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6191人
(商业3134人、饮食业1865人、服务业527人、修理业405人、其它行业260人);交通系统130人;
建筑系统95人;福利工厂职工1821人(其中,残疾职工728人)。
1995年,农业劳动年龄人口为3698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2414人、工业509人、建筑
业23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267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192人,外出打工13人、
其他280人。
1975年街道职业构成
表5—16 单位:人
1982年职业构成
表5—17 单位:人
续表
1988年区属全民所有制
职工人数
表5—18 单位:人
1988年区属集体所有制
职工人数
表5—19 单位:人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