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族 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境内有汉、回、满、达斡尔、蒙古、朝鲜等民族。此后,随着清
朝“开禁”、“实边”政策的实施,汉族人口大量迁入,少数民族人口也逐年增多。
1964年,总人口155376人,其中,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
吉尔吉斯、维吾尔、锡伯、苗12个少数民族9538人,占总人口的6.1%。
1982年,总人口182816人。其中,回、满、朝鲜、达斡尔、蒙占、柯尔克孜、锡伯、鄂伦
春、鄂温克、壮、土家、赫哲、白、俄罗斯14个少数民族11382人,占总人口的6.2%。
1990年,总人口217905人。其中,回、满、朝鲜、达斡尔、蒙古、鄂温克、柯尔克孜、锡
伯、鄂伦春、赫哲、维吾尔、土家、壮、侗、白、苗、拉祜、彝、瑶、哈萨克、傈傈、保安、
俄罗斯23个少数民族15171人,占总人口的6.96%。
在少数民族中,人口在千人以上的有5个:回族4884人,满族4828人、朝鲜族1868人、达
斡尔族1 787人、蒙古族1501人。
少数民族居住的分布状况是,满族居住比较分散,零散居住在城市和城郊的二家屯;回族
有50%左右居住在卜奎街道的清真寺周围;朝鲜、蒙古和达斡尔族有50%左右居住在西大桥街
道和双合村、高头村;其他少数民族城乡散居。
回族回族迁入境内已有300余年的历史。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回族因反叛而被遣,陆
续从山东、河北、新疆、甘肃、青海等地迁入,约400人。大部分居住在朱家、米家、屠兽、
清真寺胡同。
穆斯林“主麻”活动
回族具有独特的饮食结构。“清真”食俗是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特有标志,只食用反刍且
蹄分两瓣、吃草的动物肉;禽类中只吃食粮食的鸡、鸭、鹅、野鸡、雁等肉;水产中只食有鳞
片的鱼类。回族人喜欢饮花、绿茶。传统习惯不饮酒,宴席以扣碗菜、抱碗菜为主,有“喜宴
九碗、丧宴七碗”之分。饮食结构决定了他们的商贩经营。嘉庆十五年(1810年)。在回民中出
现了卖牛羊肉的小商人。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城内有清真饭庄,光绪年始(1875
年)在城内开设白皮铺等。至区域沦陷前,回族除经营牛羊肉及牛羊皮制品生意外,还有食品
业,如切糕、黏糕、麻花、油茶等。
回族没有自已的语言和文字,长期使用汉族语言和文字。但在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时,使用
阿拉伯文、波斯文。回族有自已的民族文化,能歌善舞。回族的舞响鞭有着独特的风格。他们
用牛皮编织成大鞭,在鞭梢拴一节一尺左右长的窄皮条(似汉族车夫所用长鞭的鞭梢)。运动
时,将鞭具空抡舞打或就地抽打,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深受他们的喜爱。回族婚姻采取族内
通婚,婚礼亦比较简单。解放后,随着民族经济的发展,婚俗也发生了变化。有的成员与其他
民族(多于汉族)通婚,婚礼后也备酒宴。回族丧葬有速葬、藻葬、土葬的特点。丧葬必经过
洗亡人、穿“卡凡”(死者身裹白布)、行站礼和殡埋4 个程序。对亡者有七日、四十日、百
天、周年的祭祀活动。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宗教道德影响其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伊斯兰教规定,凡参加聚礼、
会礼祈祷之前或在有大秽时必须“大净”,即洗净周身,包括漱口、刷牙和洗鼻孔;凡参加一
般性礼拜前或有小秽时必须“小净”,即洗脸、手、肘、鼻孔和漱口。“大净”和“小净”均
用流水。回族穆斯林一切生活以《古兰经》为准则,他们严禁崇拜偶像、巫卜、淫乱、偷盗、
说谎及饮酒、赌博等,对任何人或物不叩头、不鞠躬,家中忌挂有人物形象或飞禽走兽的字画。
礼拜二为忌讳日,不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餐具。另忌说“砍肉”、“杀牛、杀羊”,要说“称
肉”和“宰牛、宰羊”。回族除同汉族一道喜过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仲秋节等传统节日外,
有伊斯兰的3 大节日,尔代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这3 个节日既是宗教节,也是民族节日。
过这3 个节时,均以清真寺为中心。有一些回族穆斯林向清真寺纳货币“天课”或实物“天课”。
新中国成立后,尔代节定为法定节日,回族职工可享受一天节日假。“念、礼、斋、课、朝”
称为穆斯林宗教生活的“五功”,每逢斋日,回族穆斯林多数在家中封斋。
满族境内满族主要是驻防齐齐哈尔城的满洲八旗兵丁及其后裔留在城内外的散居人。清末
年间,他们以农、林、牧、渔、猎为生。满族善种“蛮子烟”,经加工后成为烤烟,很受汉族
人的欢迎。满族人最早使用女真语,清末时期使用萨哈连。但做为留居在城内外的满族人很快
被汉化,被汉语所取代。满族的秧歌舞是最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在聚集地每逢节、喜日,
人们就要披红挂绿,吹起唢呐,擂起鼓,扭秧歌。特别是春节期间,人们要扮上戏相进行舞蹈,
还要配上高跷、龙灯、旱船等形式进行娱乐和喜庆。
境内满族人住房多“口袋房”,有隔扇墙,一般都是烟囱竖在房西旁(防止草房着火),
窗棂上糊窗户纸。民间多以面食为主,吃“饽饽”,有萨其玛、绿豆糕、豆面卷子、打糕、炸
糕等。他们日常爱吃小米饭、黄米饭、高梁米饭等。解放前,满族最流行的服饰为旗袍。不论
男女老少,都可以穿大衫、长袍。更有人喜欢在长袍外穿件马褂。满族服装以长袍马褂著称,
冬季,男人穿牛皮缝制的轨靴更为满族一大特点。穿这种皮鞋时,里面必须垫乌拉草保暖、吸
脚汗。俗称“东北三件宝,人参、貂皮、乌拉草”,可见,解放前后,乌拉草对人们生活多么
重要。随着社会发展,境内满族再也不是这种装饰,已与汉族一样,短衫、革履为主流。满族
曾有“满汉不通婚”、“婚必二姓,同是旗人”、“婚必异姓,以别氏族”之规矩。但他们进
入境内后,很快就改变了这些规矩。尤其解放后,婚嫁中的“问名”、“过大礼”、“磕头”、
“换盅”、“开剪”:“练习”、“过箱柜”:“响棚”、“晾轿”、“逐煞”;以及“拜天
地”等规矩都陆续被破除。满族人死后实行天葬、火葬和水葬。
满族节日风情独特。腊八(每年农历十二月初八),喝腊八粥;腊月二十三,送灶王爷上
天(今传为“过小年”);二十四,大划拉(扫房);二十五,烧年纸(祭礼);二十六,剁
年肉(包冻饺子);二十七,杀年鸡、备年品;二十八,把面发(包黏豆包、备年品、蒸馒头);
二十九,烀香篓(荞面与肉的食品);三十,走油(小憩、祭祖);初一叩头(拜年)。另外,
年三十(除夕夜)还有“接神”、“守岁”之说。到正月初三,出行;初五,破五;初七,小
孩节;十四,格格闹占卜;十五,送灯;十七,青年节;二十七,老人节(初七、十七、二十
七为人日子);二月初二,“龙抬头”;五月初五,端午节;七月初七,乞巧节(这天晚上,
妇女在院子里陈设瓜果,向织女星祈祷,请求帮助他们提高刺绣缝纫技巧);八月十五,中秋
节;九月初九,重阳节;十月十三,颁金节,即满族新年。满族人有尊上、敬老、好客、守信
等美德,多有“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观念。他们礼节较多,晚辈对长辈有叩头礼、“打千礼”;
妇女相见有“拉拉礼”;妇女对长辈行“鞑子”礼;新媳妇给公婆有“装烟”礼;夫妻久别重
逢有“顶达”礼;至亲久别相见行“抱见”礼等等。满族人禁杀狗、吃狗肉,禁穿戴狗皮衣帽。
以西为大,不准坐西炕。妇女忌跨锅台,也不准从男人身上、帽子上跨过。满族人信奉萨满教。
分“家萨满”和“跳神萨满”,“家萨满”主持家族祭祀:“跳神萨满”以“跳神”驱邪治病
(神汉称为“大神”)为职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境内满族的这种信奉渐渐淡化,特别是
解放后,在破除迷信的宣传下,已经再没有这种信仰。
朝鲜族朝鲜族多数在清末民初时期迁入境内。源流于辽宁、吉林和朝鲜半岛。新中国建立
后,又有大部分朝鲜人迁回朝鲜,而留下的也集居于城南外。朝鲜族人以金、李、朴、崔姓氏
为多。清朝时期,他们多以种植水稻为生,但留居于城内外者便多以小贩,打工为生。朝鲜族
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但多于东南方言。境内朝鲜中学用朝鲜语授课。他们民间文字丰富,有
神话传说、故事、民谣、史诗、谚语等等,流传甚广,对汉族产生着深远影响。特别朝鲜族人
善歌善舞。每当节日、喜庆日和劳动之余,不论男女老少,聚在一起放歌翩舞,民族气氛尤浓。
民间舞蹈有农乐舞、鹤舞、小鼓舞和顶水罐舞,等等。朝鲜族人十分喜欢和擅长摔跤,有童跤、
中跤、上跤。妇女喜欢荡秋千、跳板。这些民族传统运动影响着汉族人。朝鲜族饮食十分讲究。
注重早餐,午餐多半为冷餐,晚餐便烧炊。习惯于先喝汤,后吃饭。许剩饭,不许剩汤。以大
米饭为主食,打糕、片糕和雪糕也是常餐食物。朝鲜族小菜更具有特色,特别是腌辣白菜更称
一绝。后为汉人所用。朝鲜族人喜欢吃辣,狗肉汤、泥鳅鱼汤、野菜汤均少不了辣味。他们有
“盛夏吃狗肉,喝狗肉汤有补养”之说。朝鲜族服饰也很突出民族特色,素有“白衣同胞”之
称。男子短衣长裤;妇女短衣长裙;中年妇女喜欢用毛巾包头。妇女习惯用头顶载物,重者可
达40公斤。一夫一妻制,严禁近亲、同宗、同姓通婚;死者实行土葬。朝鲜族尊老爱幼为传统
美德;年轻人不准留胡须,婚丧嫁娶不准杀狗。
达斡尔族 达斡尔族在境内仅少于朝鲜族人,共有1 787人。
达斡尔族迁入境内主要因沙俄入侵而致。起初,以猎、渔为生,亦有种植者,长于烟草与
园圃种植;后来,以给人打工为主(指境内)。解放后,基本同汉族人一样生活。他们创造了
自己的民族文化。达斡尔族也善歌善舞,男人们善骑射,常有赛马、摔跤比赛和打曲棍球。多
以食肉、奶为主,一般都能饮酒。稷子米饭泡牛奶是达族人民普遍喜欢的主食,并有采集食用
“库木勒”(柳蒿芽)、“比罗其”(黄花菜)习惯和经验。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表亲
之间可实行单向通婚,即姑母之子可娶舅父之女。反对叔弟娶兄嫂(因待长嫂如同母辈)。有
招赘婚和童养媳等婚姻习俗。姑娘不能在偶数年龄和母亲生其的月、日出嫁。也不提倡与异族
通婚。解放后,随破俗进展,这些习俗相继被打破,特别不允许近亲结婚。死者实行土葬、火
葬、天葬、风葬。节日主要有春节、元宵节、黑灰节、端午节、中秋节。正月十六为黑灰节。
老人用锅底灰往孩子们的脑门上抹一点黑;青年之间、男女之间也都要相互抹黑灰脸。目的为
避邪,不受鬼魂所降,健康、强壮,一年吉利平安,不生疾病。
达斡尔族人注重道德尊严,提倡为人宽容善良和敦厚诚信,反对虚伪和狂妄。过去,他们
除夕至初五期间,室内垃圾不许往外倒,怕破财;除夕至初一不许做针线活;不准在房西修造
厕所;不许妇女从车后上车,不许在娘家生小孩。达斡尔族信奉萨满教和喇嘛教。
蒙古族 境内的蒙古族人主要是清朝驻兵民的后裔。先披甲吃皇粮,后畜牧和从事农业为
主。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境内蒙古族人多用东部蒙古语言中
南部的科尔沁、巴尔虎语。解放后,基本汉化。采用汉语和汉字。蒙古族民间文化悠久,有自
己的民族特点。“好来宝”最为广泛流传和演唱,叙事、祝赞、讽喻一事一人,易被听者接受
。蒙古族以能歌善舞著称。民歌有长调和短调之分,长调抒发草原广袤气势,短调节奏欢快,
表现蒙古族勤劳愉快之特点。马头琴是民间器乐最为广泛使用的乐器,声音婉转、嘹亮动听。
蒙古族人擅长摔跤、骑马,这与其草原游牧生活有直接关系。蒙古族饮食分红、白食两种。红
食为肉制品,包括牛羊肉、狍子肉、鹿肉,野鸡、兔肉等;白食指奶制品,象牛羊奶、马奶、
奶茶、奶酒等。牛奶、马奶泡稷子米饭为主食,老少皆纳。蒙古人普遍食用炒米,这是蒙古人
传统食品之一。蒙语称为“胡列补达”,用糜子米炒制而成。蒙古族人主要装饰为长袍,腰间
多系长绸带。蒙古袍长而肥,袖长、领高,右开襟,且襟日、领1:3、袖口、衣襟底边多有花
边。
蒙古族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婚俗有血缘婚,两姨亲、姑表亲之间可通婚;交换亲,
亦称换亲,即两家兄弟姐妹相互交换结婚;收继婚,即弟弟死后,哥哥可将弟媳娶为妻;入赘
婚,汉人所说的娶女婿;“保格特勒”婚,即男方到女方同居,待生子后再举行结婚仪式。解
放以后,蒙古族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一些不健康的婚俗被新时尚代替。死人实行“野葬”和
“火葬”。禁忌往井里扔铁器具;丧事忌红、白两色,喜事忌黑、黄两色;禁止孕妇、寡妇及
不孕妇女参加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