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丧·喜庆
第二节 婚丧·喜庆
一 婚 嫁
解放前婚嫁青年男女的婚事大都是包办婚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提亲到结婚,
过程繁杂,迷信色彩浓厚。
订婚。家有十六七岁男孩,其父母即托媒婆(介绍人)到女方家提亲,互通双方的“生辰八
字”和家庭经济状况。如双方父母同意,即请算命先生批“八字”,无“相克”之处即可由青
年男女直接见面“相亲”。经过相亲,双方父母及男女青年全都同意,即可“订婚”。届时,
男方父母设家宴招待女方父母,谓“认亲” (今称会亲家)。认亲后,男方父兄向女方父母送
些钱物,称“过小礼”。结婚前数日,男方由媒人陪同送女方家钱物,叫“过大礼”。过完大
礼,男女双方正式确定婚姻关系。
结婚。“择吉迎娶”,选黄道吉日是普遍的习俗。吉日前发请帖,亲友接请帖即前往“随
礼”(送钱物)。举行婚礼(俗称拜天地),有钱人家礼节繁多,迷信色彩浓厚。当天,新郎穿长
袍马褂、戴礼帽、披红绸,骑马迎娶。新娘则穿红袍、红鞋、顶红盖头,坐红花轿。新郎骑马
前行,有鼓乐队、花轿及女方的嫁妆队伍相随,一路吹吹打打,奔向新郎家。到家后,鞭炮、
鼓号齐鸣,新郎、新娘在天地桌前叩拜天地和爹娘后,入“洞房”。婚礼即结束。之后,宴请
亲朋。三天后,新婚夫妇回新娘家拜谒父母,谓“回门”。
解放后婚姻 1950 年《婚姻法》颁布后,禁止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主,提倡文明结婚,
迷信色彩和繁琐礼仪淡化。《婚姻法》规定,男20周岁、女18周岁,自由恋爱或经介绍相识,
经过交往了解真正相爱,确定恋爱关系。男方赠送女方“戒指”等信物,称“定婚”。届时,
男方父母置办家宴,宴请女方父母,称“会亲家”。结婚前的准备也较简单,原有住房稍加粉
刷,购置一对木箱、两把椅子即可。接着,由双方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携带户口本,两人同
到区、乡政府民政部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即为合法夫妻。婚礼仪式在单位或家
中举行,迎娶时多有骑自行车的。在单位举行婚礼,只备香烟、糖果、瓜子、茶水等。对至亲
仅招待便宴,喜事办完花钱不多。70年代结婚仍较简朴,坐轿车的较少,在饭店宴请亲朋的也
不多。80~90年代,一些家庭富裕的青年结婚逐渐趋向大操大办,互相攀比,追求高档豪华,
一些解放初消失的过场又有回头。结婚前,新房必装修,购买高档家具、家电等,动辄上万元、
几万元。婚礼前一天,女方家要将陪送的彩电、录相机(或洗衣机)等“大件”,送到男方家
称“过嫁妆”。结婚仪式上,新郎穿西装,新娘穿婚纱礼服。新郎接新娘时坐豪华“喜车”,
携“离娘肉、粉条”等赠给岳父母。到女方家门口“叫妈”开门,进到女方“闺房”,替新娘
穿鞋,抱下床见双方父母时,双方父母分别赠给“改口钱”。婚礼基本上都在饭店举行,且婚
礼全程都要录相。到饭店后,新郎新娘在男女傧相陪伴下,在乐曲声中进入婚礼会场。仪式开
始,双方父母、主持人、证婚人、新婚夫妇,都在主席台前站定。新婚夫妇在司仪人的主持下,
分别向双方父母、主持人、证婚人以及参加宴席的亲朋好友行鞠躬礼。之后,新婚夫妇到席间
敬酒,婚礼即结束。
回族结婚由阿訇主持,仪式简朴,新婚夫妇念《古兰经》,拜祖坟,跪拜双方父母婚礼即
结束。婚宴只备饭菜,不饮酒。
二 丧 葬
旧社会和解放初,人死皆人棺土葬。家有老人者,子女多在其生前准备下寿衣(装老衣),
即用青兰色棉布做成的不许带纽扣的衬衣裤、棉袄、棉裤、长袍、外罩、帽子、鞋袜等。装老
衣要在死者咽气前穿好,抬到停尸板上。待死者咽气后,将铜钱一枚(称含口钱)穿线放入口
中,线另一端缠住双脚,谓“绊脚丝”。死者要全身蒙上黄布,脚朝门口放置。遇丧事,向亲
朋邻里发“讣告”,亲友前来吊唁,送钱、黄纸、“纸扎活”等,孝子及晚辈穿白布孝服跪在
灵旁称“守孝”。死者入殓时,要由孝子抬死者头部,用布在上面遮挡阳光,放入棺中,棺内
铺黄纸、撒纸钱(或铜钱)。将死者口中铜钱取出,剪断“绊脚丝”,用棉球蘸酒,遍擦死者
五官,并念念有词,称“开光”,亲人瞻仰遗容后即盖棺。灵前置香炉、油灯、一碗米饭(称
倒头饭)上插秫秸3 支,称“打狗棒”,以及纸糊的白公鸡、车、马、家具等纸扎“活儿”。
有钱人家请僧道诵经、做道场,昼夜不停,直至出殡。出殡(将棺柩送往墓地或火葬场)在早
上进行。旧社会穷人家死者“走马入殓”,停三天出殡(今都停三天),抬到乱坟岗挖穴葬之。
富人家停灵时间长,有的停四十九天。出殡时说道很多,灵柩由人抬,由八扛至十六(一扛为
一人)。农村用马车,城市用汽车载灵柩。出殡时灵车启动,孝子跪在灵前“摔丧盆”。灵车
向墓地行进时,由鼓乐僧道前引,孝子肩扛“灵头幡”在前,亲友在后随行,一路遍撒纸钱
(引路钱)。至墓地后,人不许踏进墓坑,用绳索将棺木系入墓穴,由孝子埋人第一锹土,然
后劳忙者才可以填土。培成丘状,将“灵头幡”插在坟头,下葬结束。安葬三日后,孝子及直
系亲属等人去墓地,将坟头培土加高,谓“圆坟”。从将死者下葬那天算起,每隔七天为一祭
祀日,孝子等人至墓地烧纸祭奠称“烧头七”、“烧五七”、“烧七七”以及后面的“周年”
祭祀等。
回族人死称“无常”。死后首先要净身,由教长动手,用清水擦洗死者3 遍。接着给死者
穿“卡凡”(用白布做成的肥大简便的葬服),或用白布(男32尺、女36尺)裹尸后装入“经
匣”(亡人用的活底棺匣)。死者的亲人、朋友、邻居等都要“善面”(向遗体告别,“坐夜”、
“守灵”)。第二天,将装遗体的经匣拉进回族的公共墓地,将遗体置入砖砌的拱型圆墓中,
首北足南,覆板加席,封土成坟。
三 喜 庆
贺喜旧社会妇女生孩子,亲友在3日后至满月间,携带小米、挂面、红糖等滋补食品,前
去祝贺,俗称“下奶”。孩子“满月”、“百日”、“周岁”时,宴请亲友。亲友携带小孩服
装及银制的“长命百岁”牌等贺品前来“吃满月”,贺“百日”、“周岁”等。
解放至今,这种风俗依然存在,只不过形式有所改变而已。
祝寿 旧时逢老人生日,家境富裕的常常办寿。此时,亲友及晚辈常携带寿面、寿桃、寿
联、衣料等前来祝寿。晚辈要向老人叩头,称“拜寿”。现今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老人过60
周岁以上大寿时,一般都搞祝寿活动,并且有相当多的人家在饭店摆寿宴,亲友送钱。
贺房 旧时由原住处迁往新居(搬家),亲友前来帮忙,家搬完,主人设家宴招待。现在迁
入新楼,主人举行“燎锅底”活动,摆家宴招待亲朋,亲朋出钱表示祝贺。
吃喜 旧时,人们遇凶险之事得以化解时,如失物回归、水中被救、失火扑灭等情况时,
则要摆酒宴祝贺。现今“吃喜”名目有孩子升大学、参军、提职升迁等,不少人家即摆家宴或
到饭店设宴,前来祝贺的送钱。
四 礼 仪
汉族礼仪 清代末,汉族人平时见面都打招呼,平辈人则互相作揖(拱手)或行鞠躬礼,室
外见长辈时躬身作揖,进屋内行跪拜礼。民国时期,除祭祖、祭神、拜师和过年时晚辈向长辈
行跪拜t1夕t-,平时已不行跪拜礼。长辈来访,则由长辈接待,这时晚辈在一旁端茶倒水。长
辈之间言谈时,晚辈不得随便插话参言,否则被斥为不懂规矩。若长辈客人在家中就餐,由长
辈陪客,晚辈在桌下侍候。亲友间的少男少女串门见面不得戏说和狂语。
满族礼仪 清代时,礼节繁多,大礼行跪拜礼,小礼行请安礼。祭祖三拜九叩,祭祖坟二
拜六叩;向长辈祝寿、拜年、拜神、拜师一拜三叩首。平辈见面请安,即屈右膝、左臂下垂,
右手及地,表示问候。妇女礼仪有跪拜及请安之分,跪拜时先合掌当额,右手抚右鬓一次。请
安时双腿半屈。
达斡尔族礼仪男人见面“打千”请安,即左腿向前迈半步,两腿向下弯曲。见长辈要弯得
深,起来慢;见平辈稍弯即可。妇女请安时两腿并拢,屈膝下蹲,手平放在双膝上。
朝鲜族礼仪 礼节严格,晚辈见到长辈都规规矩矩。如逢年过节、长辈寿辰,晚辈都要行
跪拜礼。如遇摆宴设席,长辈中岁数大者坐位居中,晚辈不得和长辈同桌就餐。
解放后,各民族的礼节变化较大,跪拜礼已不多见,见面礼多为握手和问好。
五 禁 忌
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多有禁忌。
达斡尔族 从除夕至初五,室内的垃圾不准往外倒,怕破财;除夕至初一不准动剪子和针
线活。病人不准吃鲶鱼,认为鲶鱼是“发物”。小孩出天花、麻疹时,大门上插三角形小白旗
“忌门”驱邪,并不准外人进入。不准用手指、刀尖、剪子、筷子指向他人。不准在房西侧建
厕所或大小便。吃饭时不准用筷敲击碟碗等。
满族禁杀狗、吃狗肉或穿戴狗皮做的衣帽。以西为大,西墙供奉祖宗神位,故不准坐西炕。
产妇在产期内不准进西屋。居丧期间,不准赴宴或参加娱乐活动;春节时不准贴春联、年画,
不准“拜年”。妇女不准在娘家或别人家生小孩,生小孩一个月不出门,不准其他男人进产房。
不管家人或外人不准踩门槛。妇女不准跨锅台、不准从男人身上或帽子上跨过。正月初一不准
往外倒水或垃圾。正月初一至初三不准洗头、洗脚;正月初一至初七忌针线活。
回族忌食猪肉,认为猪肉是不洁之物。以吃牛、羊肉为主,且必须是阿訇屠宰的。不吃无
鳞片的鱼。禁忌巫卜、淫乱、偷盗、说谎、饮酒、赌博等。叔侄辈不能同席。买肉时忌说“砍
肉”,要说“称肉”。屠宰牛、羊忌说“杀”字,要说“宰牛、宰羊”。对去世的忌说“死人”,
要说“无常人”。
蒙古族客人不准坐西炕。忌言“死”字,老年人死叫“成佛了”,中年人死了叫“身逝了”,
小孩死了叫“没站住”。儿媳不能与公公同桌吃饭。妇女不准跨越男人的身躯和衣帽。烧火做
饭时,不准用烧火棍敲击灶门。
朝鲜族家庭用餐,男女老少要分辈份,老人有专用的小饭桌,小辈不能同老人同桌而食。
不准用筷子或匙勺等敲打碟碗或饭桌。晚辈对长辈、少者对年长者言谈时要用敬语,晚辈不准
直呼长辈的名字,长辈不能与晚辈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或客人面前打骂孩子。长辈之间谈
活,晚辈不得插嘴。
现今,少数民族老年人仍有很多禁忌,年轻人已没有更多禁忌了,只是在饮食习惯上有所
保留。
附
回族婚礼习俗 解放前后,回族男女结婚习俗与汉族有所不同。青年男女爱慕初期,必须
经过可靠的媒人(介绍人)介绍和家长同意方可走到一起,进行订婚(婚约)。订婚时,男方准备
糕点、花茶、鱼、肉等礼品;而女方也要送男方衣料、皮鞋等物品作为礼物。结婚典礼必须请
清真寺教长作证婚人。男女双方主婚人在两侧陪着教长按宗教形式主持婚礼。教长宣读事先填
好的结婚证书,同时,朗诵《古兰经》上的一段赞词。还要把新郎新娘的经名(阿拉伯的名字)
写在结婚证书上。然后,教长让女方主婚人用阿拉伯语说:“我把女儿婚配给你啦。”新郎同
样用阿拉伯语回答:“我真诚的承领了。”教长用红枣、粟子及小花纸片撒向新婚夫妇,典礼
结束。这时,媳妇的公公(新郎父亲)被扮上了黑花脸,而婆婆(新郎的母亲)扮上了红白花脸,
引起众人哄堂大笑,开始喧闹起来。这个“恶作戏”主要来自姑嫂和姐夫小姨子之间,她(他)
们为祝贺家里添人进口,故意将公婆抹上花脸,引人发笑,同享喜庆。随着社会进步,这种风
俗渐渐淡化。今日境内回族婚礼上恐怕很难见到花脸的公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