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自然灾害
第五节 自然灾害
一、霜冻
1978年无霜期只有14天,土豆、豆角等所有蔬菜全部冻死。
二、水灾
1974年6月17日下午1点,本局受到暴雨和冰雹的袭击,有9 470平方米房舍的油毡纸全部
被砸碎,损失达16 340元。
1985年4月22日,黑龙江上游先开江,下游后开江,形成历史上罕见的倒开江,兴安经营
林场贮木段木材被冲走2万多立方米。
三、风雪害
1982年9月25日至27日,先降雨后降雪,连续降雨雪54.1毫米,树冠上的积雪厚40~50厘
米,大大超过林木的负荷,发生严重雪害。27日夜,又刮起八级西北大风,风速达每秒20米,
降雪持续到29日,总降水量达71.7毫米,造成了严重的树木倒伏折断,受害面积达153 733公
顷,占全局面积的27.2%;损失蓄积量597万立方米,占全局总蓄积的10.58%;公路上积雪1米
深左右,输电和通讯线路结冰直径达8厘米,使200余公里的通讯线路绝大部份电柱倾倒、折断,
通讯和输电线路中断。各场、所的塑料大棚机库全部压毁,龙河农场20多垧地的秋白菜、土豆,
全部被大雪埋在雪里,林业局组织3 000多名职工,调动44台拖拉机、8台推土机、36台汽车
和28台油锯,投入抗雪救灾,经济损失达449 715万元。
四、火灾
1979年,全局共发生5起雷击火,在青松林场施业区内3起,绿林林场施业区1起,长山林
场施业区1起;受灾面积76 750亩,经济损失6万元。
1986年6月2日至6月5日,青松林场施业区嘎来奥河流域发生1起雷击火,烧毁林地10 780
亩。林业局出动汽车40辆,1 500人扑火,经济损失达32万元。
1987年5月6日,漠河县发生人为特大森林火灾,本局受害,损失惨重,震惊中外(详见
“5·6”特林森林火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