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资源特点
第二节 森林资源特点
一、有林地面积比重大,森林覆被率较高。全局总面积555 606 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占
67.93%。在有林地面积中,过火面积271 073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71.83%;疏林地面积占3.55%;
灌木林面积占0.7%;无林地面积占25.43%,在无林地中火烧迹地面积91 859公顷,占无林地面
积的65.02%。
二、树种结构较为单纯,针叶树种比重较大。本局有8个主要树种,有林地中落叶松居第
一位,占70%;其次是白桦,占21%;樟子松、云杉占9%;青杨、杨树、柳树等略有分布,基本
上保证了以针叶树为主的合理组成树种。
三、用材林比重大,可采资源分布较为集中。全局用材林面积360 207公顷,蓄积32 650 248
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95.44%和96.51%。本局岭峰林场尚未建场开发,基本上属于
原始森林。成熟林以上林分,所占比重较大;青松、绿林林场的可采资源分布较多,为采伐利
用的重点。
四、经抚育的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林分状况得到了改善。本局经过抚育的幼、中龄林
和近熟林面积为13 592公顷,这部分林分生长环境得到了改善,对加速林木生长、缩短成熟期
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仅占尚需要抚育面积的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