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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营林处

第一章 营林机构沿革

第一节 营林处



              

  1972年3月成立营林科,当时职能是伐区拨交、林政管理、护林防火。科内由6 人组成。
科长1人,副科长1人,林政管理2人,护林防火2人。

  1975年12月,营林科变为森林经营处(简称营林处),由12人组成。主任副主任3人,营林
技术员4人,资源统计1人,林政管理2人,防火专责1人,后勤1人。

  1977年3月,阿木尔划为两局时,营林处又变为营林科,科内减少到8人。设科长1人,营
林技术员3人,林政管理、行政管理、物资供应各1人,资源统计1人。

  1979年,又将营林科变为半全能的营林处。有副主任3人,下设8个组;全处人员增加到41
人。设有营林生产组、财务管理组、小杆销售组、机械管理组、林政管理组、后勤组、计统调
组、物资供应组。同年各林场成立了营林生产大队,设有队长、副队长2人,营林技术员1人,
验收员1人,直接生产工人、知青60余人。

  1980年3月,林业局为营林处增加了力量,充实了技术骨干,调进5名60年代本科大学生,
将原来8 个组扩大到13个组,增设了天然幼壮林抚育组、更新造林组、种苗组、资源管理组、
营林档案组、病防站。营林处全员由41人增加到47人。各营林大队又增设了1 名党支部书记。
营林系统的每一个职工、知青都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制订管理制度有木材生产伐区拨交制度、
天然幼壮林抚育生产管理验收制度、林政管理奖罚制度、森林更新造林验收制度、计划统计报
表制度、机械管理运行制度、母树林培育管理制度、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983年春,开始实行营林生产承包,全局有营林生产承包个体户11户,承包造林和幼壮林
抚育。

  1984年,进一步完善营林生产承包制,制定了“营林生产经营承包实施办法”和“承包费
用结算标准与办法”。

  1987年5月6日,遇到中国和世界上少有的特大森林火灾。“5·6”大火从西林吉、图强,
侵袭了阿木尔的大面积森林和家属住宅,吞噬了经过人工抚育的天然幼壮林526 550亩,人工
林3 000余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发展起来的落叶松、樟子松幼林近千亩,经6年精心培育的母
树林1 6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