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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贮木场“三清一化”管理

第三节 贮木场“三清一化”管理



             

  阿木尔贮木场1978年~1981年,长缨贮木场1978~1982年,由于山场到材量增加,两个贮
木场的传送带多节钢丝绳经常抽签,效率低,生产被动,经常出现原条车压车现象,有时十几
台原条车排长队待卸。为了缓解压车的被动局面,贮木场一方面采取延长工作时间,每天晚上
夜战到20点钟,甚至有时工作到第二天一、二点钟(工作时间达十三个四小时);一方面向局里
请示,用拖拉机在空场扒原条,就地油锯造材,人力归楞。当时两个贮木场区,远看一大片,
近看倒木圈,场区内见不到几个高楞,多数是老和尚的帽子平塌塌的半截子楞。

  1980年夏,为了加强贮木场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做好木材验收缴库、支拨、调运和
综合利用,开始贯彻执行了国家林业总局1978年8月12日(78)林木字23号文件《贮木场管理办
法》。楞场实行合理规划楞区,排列楞头,固定楞位,设置“楞牌标志”。实行分级归楞要达
到:木材大小头颠倒,截面一头齐,不倾斜,不缩脖,有安全坡度,楞顶呈平形。

  1983年冬,为了加强贮木场“三清一化”管理,贮木场成立了质量检查股,实行贮木工作
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经济材比重和木材售价,减少坏材带好材,1987年9月10日局颁发了(1987)107号
文件《关于下发火烧木产品结构及合理墩根等四项原则的通知》,即原条造材合理墩根原则,
原条造材量材设计原则,评等区分原则,改锯原则。由于改革产品结构和执行了这四项原则,
经济材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长缨贮木场1986年经济材比重81.1%,而1987年经济材比重为
85.7%,比1986年提高了4.6%,比计划83%提高2.7%。

   贮木场烧死木产品结构表






   各林场烧死木产品结构表






  1987年10月20日,林业局下发了阿林发(1987)119号文件《贮木场产值增减奖罚试行办法》,
实行了增加产值奖励和减少产值处罚的经济责任制。在必须完成月生产计划的前提下原条造材
出材率90%,经济材比重占缴库商品材的85%,产品合格率为95%。 以工段为单位采取阶梯式的
分成办法,产值增加越多,分成数值越大。四项经济指标有一项完不成时,不予奖励,并给予
罚款。

   产值增减奖罚范围与分配系数



   产值增减奖罚标准



  1980~1982年,两个贮木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被评为林管局先进贮木场。1983年,两个
贮木场进入林管局最佳贮木场行列。

  1984~1986年,阿木尔贮木场进入林业部的最佳贮木场。

  1984~1985年,长缨贮木场进入林业部先进贮木场。

  1986年,长缨贮木场进入林业部最佳贮木场。

   历年现行价产值表



   历年现行价产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