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监察
第四章 安全监察
1970年建局以来,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生
产工作由一般的行政安全管理,变为全面监察。1982年,开始实行劳动安全监察制度,使安全
工作走向了法制轨道,建立了强有力的劳动安全监察体系。安全管理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即安全制度废止、安全制度恢复、安全体制改革阶段。
1970~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建国以来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全盘否定,企
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视为对工人的“管、卡、压”而被废止。全局处在有章不循、
无章不建、安全管理打不开的局面。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贯彻执行“调整、
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在企业里纠正了“左”的错误,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安全生
产的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监察工作走上了正轨。1984年以来,认真贯彻国务院(1983)85号文,
《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
通知》,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安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变一般行政安全管理为全面监察。
实行安全监察同经济效益挂钩,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制定了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形成
人人受教育,人人执行规章,人人管安全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