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1970~1973年,劳动安全技术科的业务归民劳科,内设1人管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

  1974~1977年2月,成立安全技术科,隶属区革命委员会领导,设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
3人。

  1977年3月~1977年10月,安全技术科又同劳资科合并为劳资科。

  1977年11月~1983年5月,安全技术科又独立,隶属林业局直接领导。

  1983年6月以来,变安全技术科为劳动安全监察科(下简称安全监察科),实行全面劳动安
全监察工作。

  1976年5月,本局为了加强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名副局长
任主任,负责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等工作的实施。

  1974年,各基层单位按职工总数的3~5‰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1983年各基层生产单位都
配备了专职股级安全员。同年夏,长缨贮木场和阿木尔贮木场配备了副科级专职安全员,负责
本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工段、班组设有兼职安全员,全局形成了安全生产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