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锅炉管理
第三节 锅炉管理
锅炉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加强锅炉设备的安全
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安全,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1983~1987年,安全监察科与有关部门配合,先后举办了8 期司炉人员培训班,短期培训
司炉人员达850 人次。凡是上岗操作的司炉工人,均是经过技术考核合格者,并颁发了安全操
作证。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发(1982)22号文,《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
通知》,结合高寒地区的特点,先后建立健全锅炉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章制度。主要有:
1、锅炉安装部件质量检查制度;
2、水压试验的责任制度;
3、专人负责管理锅炉计划维修、保养的责任制度;
4、司炉人员岗位操作、交接班工作制度;
5、锅炉改造、修理、报废的请示报告制度;
6、锅炉内水质处理的责任制度。
1982年10月,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锅炉水质化验和处理工作。1983年9月购置了锅炉内水
质化验处理器俱和除垢药物。
1986年11月,在全局内总结和推广了局办公室、物资科和职工医院等单位锅炉水质处理的
经验。全局都在锅炉运行中,使用除垢剂和防垢剂等药物,使钙、镁盐类变成沉淀物,随着排
污放出。1987年3月,全局120台各类锅炉使用调查证明,锅炉水质处理后,既保证锅炉安全运
行,杜绝了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延长了锅炉使用年限,又节约了燃料,增加了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