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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工作

第二节 统计工作



                

  计统科负责全局的产品产量、产值、质量(包括营林、木材产品、林产工业)、各种设备、
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的统计工作。农业、资源、物资、商业的统计,由有关科室统计,并报计
统科。

  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反映经济活动过程的统计资
料,为制定计划和政策,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依据。

  统计工作的组织是按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统计工作的。1972年7月10日,
本局下发了阿革生(1972)37号文件《实行统计工作报告制度》,规定了统计的任务、基本的统
计、统计的职责、原始记录、统计报告等工作。各基层单位设统计员(专、兼职),工段记录员,
实事求是,认认真真地逐日填写原始记录,林场统计员按工段记录员填写的报表汇总填写统计
台帐。月终前5天将统计报表及说明报到计统科,计统科汇总全局情况,报给局领导和上级统
计部门。计统科按季度写出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切合实际地提出同一阶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成果和问题,并对下期经济活动的进行提出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