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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节 固定资产管理



               

  凡单价人民币500元以上,使用期1年以上,有独立生产价值的设备,均列入本企业固定资
产。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各单位在用、在库的固定资产实行建帐卡和使用、
保管责任制,年终清查盘点,以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掌握固定资产大、中
修的费用,准确计算和提取折旧基金,搞好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
管理和定期分析利用情况,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固定资产的损毁和报废,经过检查批准后处
理,其变价收入统缴财务部门。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经局计统科等有关部门批准,财务科
凭卡片或调拨令办理调拨手续。对外调拨按管局规定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