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职工离退职和信访仲裁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104号文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处理补充意见》的精神,本局从1979~1987年
共离退休、退职473人。
职工离退休退职统计表
根据黑政发(1986)59号文件精神,从1987年10月1日开始,实行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
根据国务院(1986)77号文件和省黑劳社险字(1987)25号文件精神,本局实行了劳动合同制
工人退休养老金收缴工作,全局劳动合同制工人1 542人。截止1987年末收缴劳动合同制工人
退休养老基金350 311.34元,其中企业缴纳退休职工工资的15%,合同制工人个人缴纳3%。
合同制工人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定额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
说明:1、按本局目前合同制工人实施范围,大体划四类,其他没列入的工种,按工贤标
准相似级划定。
2、个人取费标准不含林区津贴,企业取费含林区津贴在内。测算时元以下四舍五
入。
3、管理及服务行业,文教卫生纳费标准底格八级相似一级,以此类推。
4、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计件评价计算。
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和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暂行规定,本局于1987
年3月成立了阿林尔林业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从1985年本局实行劳动合同制
以来,解除合同的55人,解除合同后本人不服写申诉材料26人,经仲裁委员会调查了解,恢复
合同制工人16人。因工资和就业来信来访6起(其中就业2起,工资4起),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