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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1970年9月7日,阿木尔区筹建领导小组在樟岭成立了樟岭转运站,下设商业组、粮食组、
物资组、行政组。负责全区的商粮物的供应工作。

  1971年7月,阿木尔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物资组升格为物资科,归革命委员会后勤部领
导。下设计划、采购、财务、保管、调拨、力工6个组,并代管石油站(即能源科前身)工作。

  1972年5月,因物资库设置樟岭,运输不方便,采供销脱节。区革委会决定,在阿木尔镇
内筹建物资仓库。同年11月物资仓库筹建完毕,并与物资科合署办公。隶属关系由区革委会后
勤部转为生产部领导。1974年,物资科成立废旧物资回收门市部,经营回收废旧物资及物资供
应中的以旧换新的业务。

  1977年,物资科增设配件、管理两股,从事配件的采购、供应与物资管理工作。同年物资
仓库在长缨地区设立了物资分库。供应单位有长缨地区和一○干线各林场和单位所需物资,减
少用户物运里程,降低了成本。

  1980年11月,物资科与能源科分设。

  1981年,物资科改革了物资供应方式,实行以生产单位设物资分库。分别在长缨地区、长
山林场、工程处、养路队、红旗林场、龙河林场、青松林场、绿林林场、依东林场、依西林场、
依林林场、阿木尔贮木场、阿木尔车队等单位设置了13个物资分库。行政、经费、人员由各单
位负责,业务上统一由物资科领导,扩大了物资业务覆盖面,使生产能够及时地得到物资材料
的补充,更加有利于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

  1983年,物资科在阿木尔和长缨两个地区成立了物资销售门市部,经营居民常用物资的零
售业务,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用户的要求。

  1986~1987,物资科下设行政、管理、财务、配件、材料、保卫6个股。另设有废旧物资
回收门市部。仓库下设保管班、验收班、汽车班、力工班和更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