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计划管理 物资计划管理是物资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第一道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物资管理能否实现
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的效果。
一、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建局以来,一直是在国家政策和国家批准的生产建设计划
申请的基础上进行的。各基层部门、各生产单位,按年度、季度、月份呈报使用和消耗计划,
由物资科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消耗定额进行综合审定,按照生产性质、生产条件和生产季节
等方面的不同因素,在每年度、季度、月份的前5 天编制出物资采购和供应计划。编制计划力
争做到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预见性,留有余地。并按此计划进行物资统一采购,统一管理。
进货后按计划分配。通过物资计划管理,达到物资的合理储备和供应,尽量避免因计划错、漏、
迟,影响供应和因进货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的问题。
二、采购 计划编制完毕之后,立即下达给各采购员和驻外机构,积极组织货源进行采购。
在订货方法上,采取集中订货和非集中订货相结合的方式。在购销合同中,坚持有国营不
订集体,就近订货的原则,以保证所订物资在品种、规格、质量、货款及时间的要求。1985年
以来,在采购时注意市场行情,严格执行国家牌价对市场调节的物资不允许高价或议价采购。
如生产急物资由商业进货,必须执行批发价格,尽量降低生产单位物资材料的消耗成本。
集中订货大部份是统配、二类物资。非集中订货大部份是指配件、三类物资。
在采购方式上,主要采取定期采购、产需挂钩、市场零星采购三种并行的方式。定期采购
是指与各专业公司签订合同,采购常用物资材料;产需挂钩主要是采购一些不常用或特殊物资
的材料;市场零星采购是用于采购一些计划外的或数量很小的材料。
三、合同 物资合同是企业经济方面的契约,是具体落实物资订货和分配计划的保证,是
企业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在物资采购、定货和运输方面,自建局以来一直采用合
同形式。计划员在订货时,必须以供销计划为依据,由股长签阅,主管科长审批,加盖合同章
后,合同方可生效。无定货合同,财务一律不付货款,验收员不予验收,订货合同一式7份,
计划员、主管科长、供货单位、管理股、财务股、验收班、银行各1份,作为发货验收、付款
(拒付)各方面的依据。签合同时要认真负责,书写清楚,数字准确,交货时间具体,付款形式
明确。
四、物资供应 林业企业的生产过程,就是物资消耗过程。为了保证生产不断向前发展,
就要不断地供应新的物资来补充生产中的消耗。根据林业企业生产具有阶段性、复杂性、分散
性、季节性的特点,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产、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物资供应工作。
物资供应方法,自建局以来采用统一供应的方法,按照本局核定的各项生产在不同季节,
不同生产工序和不同生产条件的材料定额和限额领料数量进行统一供应。
物资供应采取分库拨料的方式。各单位(林场)每一生产阶段需要的各种生产物资,直接调
拨到各分库储存,由分库进行供给。这样有利于生产,提高供应效率,同时又简化手续,减少
物资转移过程中的浪费。
1971~1987年物资进销存一览表
单位:元
1977~1987年主要物资购销存情况表
1977~1987年主要物资购销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