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十三篇 “5·6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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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5月6日,漠河县发生森林火灾,火源为野外吸烟和割灌机跑火。5月7日气温升高到
摄氏25度,湿度下降5%,火势随着八级大风猛增并失去控制,仅5个小时的时间,火头以极其
迅猛的速度向东推进100公里。先后烧毁了西林吉、图强、阿木尔三个林业局。大火进入阿木
尔局址的时间是23点40分左右,一个小时后,镇内大部分建筑物变成一片废墟。
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务院领导李鹏、万里、田纪云以及省、地领导先后来灾区视察,
慰问灾民,并亲自指挥和部署扑火救灾,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林业局出动9 600人次,转战25个火场与解放军、消防部队、森林警察部队和各大林区的
快速扑火队协同作战。到6月29日,本局境内的山火完全扑灭。
本局党委和林业局,积极安置灾民。在各级组织关怀和友邻支援,外援投资和世界友人援
助下,积极开展自救。仅100多天,灾民搬进新居,恢复了正常生产。
在这次火灾中,本局原依林林场党总支书记包国荣因犯玩忽职守罪,判有期徒刑3年。依
西林场代干张学友因犯玩忽职守罪,判有期徒刑2年。合同制工人郭永武因犯失火罪,判有期
徒刑3年。兴安公社农民李秀新,因犯失火罪,判有期徒刑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