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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临时安置

第二节 临时安置



                

  火灾发生后,灾民都聚居在大河边,无吃无住。党委和林业局决定:(一)尽快安置,将镇
内的学校、办公室和两栋没交工的住宅楼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全部安置居民住。(二)动员
未受灾户容纳灾民。(三)动员灾民(林业局职工除外)疏散外地、投亲靠友3 219人。并在哈尔
滨、齐齐哈尔、加格达奇设3处灾民接待站,主要了解疏散外地灾民生活情况,帮助解决旅途
中实际问题。

  上级救灾办发来棉帐篷139架,板房33栋;林业局又自费购进50栋活动板房,改善了灾民
的居住条件。

  工程处、机修厂、阿木尔贮木场、阿木尔汽车队、劳动服务公司、局招待所等7 个单位,
先后办了灾民集体食堂,解决了这些单位的灾民临时吃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