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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领导机构

第三章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一节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领导机构



             第一节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领导机构

  1987年6月9日,根据国务院大兴安岭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领导小组指示,成立阿
木尔分指挥部,统一领导阿木尔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局行政领导全部参加指挥
部工作,由局长担任指挥,其他副局长为副指挥。分指挥部下设:计划、财务、设计施工、物
运、综合5个组抓具体工作,并制定了各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全面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