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业地区公安局第一节 机构 1970年9月,成立阿木尔区筹备领导小组,下设人民保卫部。
1973年10月,撤销人民保卫部,成立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配副局长1人。有股级干部6
人,公安干警32人。下设秘书股、治安股、政保股、预审股、看守所,阿木尔镇、阿木尔公社、
长缨公社、图强公社、老潮河公社设公安派出所。
1974年,阿木尔区划为边境管理地区,在治安股内配2名边境管理人员。
1975年10月,成立消防队,配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各1人,有消防队员24 人,为林业企业
专职消防队伍。业务由治安股管理,设备有2台自己改造的消防车。同年,阿木尔镇公安派出
所改名为向阳公安派出所。
1976年4月20日,消防队改为义务兵役制,为阿木尔区消防中队,同时接收第一批现役消
防兵33人。1984年7月,现役军人全部转业,又恢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
1977年3月,阿木尔林业局体制划分,老潮河、图强两派出所划归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
同年,由于中苏关系紧张,公安局增设边防股,以加强边境线的管理。配边防股长1人,干警1
人。
1979年4月11日,成立消防股,配股长1人,干警4人。6月成立龙河公安派出所。配所长1
人,民警3人。
1981年4月,成立治安民警队,配队长1人,民警11人。同年8月,组建阿木尔、长缨两个
贮木场经济警察队,配队长、副队长,经济警察53人。同年9月,成立胜利公安派出所,配所
长1人,民警2人;同年成立自行车管理所,配所长1人,干警2人;成立行政拘留所(与看守所
合署),配看守警7人。
1982年6月,公安局机构和干警均进行调整,并升格为副处级单位。配局长1 人,副局长2
人,教导员1人。下设8科:政保科、经保科、治安科、预审科、秘书科、边防科、消防科、政
工科。科长为行政副科级,副科长为行政股级。下设二队:刑警队,民警队;6个派出所有向
阳公安派出所、阿木尔公安派出所、长缨公安派出所、胜利公安派出所、依林公安派出所、龙
河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合一。全局共有公安干警146人。
1983年2月,成立消防监督科,配科长1人,干警2人。
1984年12月15日,各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权归各林场(向阳派出所除外),业务仍由公安
局领导。
1986年3月,成立森林保卫科,配科长1人,干警4人。
1987年9月,交通监理站划归公安局管理,变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内称交通监理科).配大
队长1人。下设劲涛、长缨两个中队,配中队长2人.交警14人。
公安局机构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