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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三案”复查

第七节 “三案”复查



               

  “三案”复查,按照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出现
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和纠正。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指示精神,组成专门班子,抽调人员,对“文化大革命”和历
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工作。四类分子摘帽12人,其中坏分子1人,地主分
子1人,富农分子1人,现行反革命分子9人。

  1980~1986年,对历史遗留下来的8起案件进行了复查处理,纠正8件,平反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