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人民陪审

第四节 人民陪审



                

  1980年9月~1987年,实施了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由基层单位推选,人代会通过的人民
陪审员制度。在法院执行审判任务期间,人民陪审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力,同审判员一起参加
阅卷、调查、审理、合议、判决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