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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兵组织

第一节 民兵组织



                
  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大办民兵师和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1973年组建第一个阿木尔区
(局)民兵团,有民兵4 822人。设团长副团长3人,政委副政委3人。民兵团辖4个营,38个连,
94个排。有基干民兵连8个,1 108人。普通民兵连30个,3 714人。全团有营、连、排以上干
部176人。民兵组织遍布全区所有单位,当时民兵组织与生产组织合一,在生产建设上发挥了
很大作用。

  1979年3月,由于中越边境的紧张局势,防备苏联在北边插手搞阴谋,又根据中央关于加
强战备、加强边境防范的要求,在落实战备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兵建设。将民兵团进行组
织调整,增加到11个营、43个连、131个排,基干民兵连配备了武器装备,实行战备值班制度。
民兵团有民兵4 453人。并建立了民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机构,将全区民兵组织编
为13个守备连,1 334人;38个步兵连,2 809人;3个游击队,310人。

  1987年根据大兴安岭军分区关于“民兵组织要精干,素质好,有战斗力”的要求,全局民
兵组织经过调整,在机修厂和龙河、兴安林场分别组建两个基干民兵连,下设16个排,有基干
民兵347人,排以上干部64人。

   1973~1987年全局民兵组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