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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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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林管字(76)30号

   关于修改阿木尔林业局总体设计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总局并报农林部:

  根据农林部三月十五日“关于提报阿木尔林业局总体设计方案”的电报指示,我们于三月
三十一日,召集阿木尔林业局、牙克石林业设计院和管理局有关局(处) 等单位负责同志,以
及有关工作人员会议。会议根据农林部(74)农林(基)字46号《关于阿木尔局总体设计的批复》
文件和农林部罗玉川同志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五日的指示精神,结合农林部颁发的《总体设计规
程》(修改草案),对修改阿木尔林业局总体设计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几个主要问题报告
如下:

  一、关于局、场的确定:

  1.将阿木尔林业局划分为图强、阿木尔两个林业局。

  2.林场的经营规模本着“以场轮伐,以场定居”和“全面经营森林”以及“城乡结合、林
农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结合大兴安岭林区的特点,经营面积一般在三一一五
万公顷为宜。实行山场定居,通勤作业。

  二、局、场的体制,均为“政企合一”。林业局为独立核算单位。林场、贮木场、汽车队
等为企业内部核算单位。企业内部实行三级管理(局、林场、工队),两级核算(局、林场)。

  三、为便于经营管理“保护森林,发展森林和合理利用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涵养水
源,保持土壤,调节气候等方面的作用”,在经营上要区分防护林、护岸林、边防林、主伐林,
以便加强经营管理。

  四、为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减少铁路货运量,在修改总体设计中把林业生产与木材综合
利用一并纳入规划方案中,在搞好林业生产建设的同时,把木材综合利用搞上去。在铁路衔接
点的四个贮木场各建一座年产加工能力五万立米的制材厂。并根据加工原料山上资源和水源条
件分别在长缨、阿木尔、图强、老潮河各建年产二千或五千吨纤维板厂一座。有条件的林场,
可利用山场枝桠、稍头废材及小材小料搞削片生产,以供应纤维板厂的原料。

  五、根据“以场轮伐,以场定居,长期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采取全面开发,一次建
设。由管理局筹建,统一组织力量,在“五五”期间建成。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
路线,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争取早日形成木材能力,支援国家建设。

  以上报告,望速批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牙克石林业设计院,地委办公室、地革委办公室、地区计委、建委、存档。

  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