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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调查设计

第一章 森林经营

第一节 调查设计





1987年后,按上级规定,将营林调查设计统一交由林业局设计队承担,各林场设计队随之
撤销。营林调查设计主要有抚育伐、火烧迹地清理、更新造林等项目。

1990年,营林生产任务增加,调查设计统一交由营林处设计队负责。

1992年,由于营林处设计队无资质证,林业局将主伐和营林两支设计队伍合并为阿木尔森
林调查设计大队,担负全局生产的调查设计任务。至1993年,完成调查设计19 299公顷,其中
天然中幼林抚育10 466公顷、母树林抚育3500公顷、造林5333公顷。

1992至2009年全局营林调查设计完成情况
表2—1 单位:公顷




1994年,依据《大兴安岭营林技术规范》,制定《营林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规定营林调
查以小班为单位,在小班的样方内进行幼树、植被、立地条件、土壤等因子调查,合理设计。
至1997年,完成调查设计44 227公顷,其中天然中幼林抚育18 200公顷、造林26 027公顷。

1998年后,依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林技术标准》和《天然林
资源保护工程营林调查设计暂行规定》,开始公益林调查设计。至2001年,共完成调查设计任
务62 976公顷,其中公益林抚育26 800公顷、天然中幼林抚育14 576公顷、造林21 100公顷、
母树林抚育500公顷。

2002年,将调查队伍化整为零,缩编为小队分驻各场,以适应零散伐区的调查。内业资料
全面实行微机管理,文字、平面图、信息等资料正规存档,建立了内外业数据库;内业实行承
包。至2004年,完成调查设计任务 7586.3公顷,其中天然中幼林抚育 6970公顷、母树林抚育
500公顷、低质林改造116.3公顷。

2005年,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各小队完成所驻林场调查计划后,可参加到未完
成计划的其他林场调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技术员驻小队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保证调查设计质量。

至2009年,共完成调查设计17 751公顷,其中天然中幼林抚育12 326公顷、母树林1500公
顷、中幼龄林抚育3800公顷、低质林改造12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