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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森林防火

第四节 森林防火





机构队伍

组织机构 1987年,阿木尔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改称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28人,局长
刘国成任总指挥。下属9个林场及兴安镇设 10个分指挥部,由各林场场长、副场长担任正副指
挥及专职指挥。共有分指挥部成员46人。局指挥部、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局防火办公室编制
17人,内设预防、指挥、财务、行政4个股。

1988年,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王继忠担任,孙天虹任专职副总指挥。指挥
部成员30人。

1989年至1991年,局森防指挥部由局长付林祥担任总指挥,王立军任专职副总指挥,指挥
部成员38人。10个分指挥部仍由场长或书记担任指挥、副指挥,共有成员46人。局森防办公室
编制17人。

1992年至1995年,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徐建荣担任,指挥部成员38人。下设分指挥
部10个,成员46人。局森防办公室编制18人。1996年,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李英瑞担任,
指挥部成员36人。



防火队伍


1997年后,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李树铭担任,穆景富、杜奎、程广文先后任专职副
总指挥;指挥部成员36~38人。下设9个分指挥部,成员总数42人。

2000年后,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李文顺担任,程广文、王正胜、李国兴先后任专职
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40~45人,下设分指挥部7个,成员总数32~36人。

2005年后,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郑怀玉担任,沈杰平任专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
38人。下设7个分指挥部,成员总数32人。局森防办公室编制 16人,内设预防、指挥、财务、
行政、政工、材料、机械、人事工资8个股。

2007年,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姜兴林担任,沈杰平任专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42
人。下设7个分指挥部,共有成员30人。

2009年,局森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吴福林担任,周永权任专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46
人。下设 8个分指挥部,成员总数30人。局森林防火办公室编制21人,仍设8个股室。

队 伍 1988年,林业局专业扑火队由30人增至150人,分建2个中队。各责任区和各单位
在春秋防火期间,组织群众扑火队,队长由各单位领导担任。平时生产,高火险天气停产待命,
发生林火时奉命参加扑火。1989年,林业局群众扑火队达40支、3000人。

1991年,林业局在兴安林场增建一支50人防火专业队,全局有专业扑火队伍3支、200人。
组织群众扑火队23支、2600人。

1993年,林业局增建一支50人专业扑火队,进驻岭峰自然保护区,承担防护任务。

1994年至2001年,全局共有专业扑火队4支、250人,其中局直属1支、编制100人。每年组
织群众扑火队30支、3000人左右。

2002年,专业扑火队员增至300人,分建6个中队,11个小队。各林场组建25人的小队,驻
扎辖区各重要部位,由局防火办分别派驻1名专业队长,负责指挥。 各林场专业队防火期间由
林业局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非防火期间从事木材、营林生产或其他行业工作。

2003年,林业局连续派出大量人力支援外局林火扑救,后备人员不足,防火力量空虚。为
防止本辖区内发生火灾无法及时扑救,局防火指挥部在红旗林场、检验大队、制材厂分别组建
50人的女子扑火队,以备急需。

2004年,驻岭峰自然保护区扑火专业队撤回,队员并入局直属一中队。组织群众扑火队33
支、1000人。

2005年至2008年,扑火队员增至1300人,其中专业扑火队30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0人,
后备森林消防队500人。组织群众扑火队28支。

2009年,局属扑火队组成 4个梯队,一、二、三梯队为扑火救灾梯队,第四梯队作为后备
队,负责局址和各林场的巡护和居民转移工作。女子扑火队并入后备森林消防队,承担防火期
内宣传、巡护任务。将中俄原油管道施工队组成4支120人群众扑火队伍。全局组织群众扑火队
36支。


设施设备

1988年,全局共配有防火检查站2处,瞭望塔3座,林火气象站1处,中继站2处,临时机降
点2处。每个扑火中队配备运兵车1辆,风力灭火机12台,二号工具 20把,水枪5支,清理工具
20把。

1989年后,增建雷电监测站1处、瞭望塔3处,全局瞭望塔增至6座。

1994年,全局配扑火指挥车2台,运输车2台,消防车4台,电台8部,风力灭火机20台,水
枪60支,水泵8台,牵引水车12台,J—50水车12台,二号工具3000把,清理工具 300把,油锯
20台,手提发电机2台,点火器6个,余火清理机5台。

1995年,各责任区增配短波对讲机取代15瓦单边带电台,用于远程通讯。风力灭火机全部
改装为风水灭火机,效率大有提高。

1999年,增建管护站13处,DF雷电监测站1处,防火外站1处。全局共有瞭望塔 6座,各增
配瞭望检测系统1套。

2001年,每支专业扑火队增配 1台运兵车,20把清理工具,2部对讲机,1部GPS,1部卫星
电话;扑火队员增配手电、水壶、帐篷等装备。

2002年后,全局增建瞭望塔2座、管护站15处。增购运兵车 10台,各责任区增配风力灭火
机10台。防火指挥部增设通讯指挥车1台,预备J—50水车1台,扑火监测系统1套,地防中心视
频会议系统1套。

2005年后,增建瞭望塔2处、雷电监测站1处。增购野炊车1台、视频系统1套、彩色投影电
视1台。

2007年,增建扑火队营房一处。购置运兵车2台、摩托车30辆、水泵 14台、一袋装及组合
工具100套、油锯36台、对讲机50部、703短波电台6部等装备扑火专业队。

2008年,购置人工增雨车1台、发射架1台、油锯10台、运兵车2台、对讲机5部,加强基础
建设。

2009年,全局防扑火主要设施设备有瞭望塔11座、雷电监测站2处、检查站2处、管护站45
处、机降点6处、指挥车8台、运兵车18台、消防车8台、运输车9台、人工降雨车 1台、电台50
部、对讲机111部、灭火机285部,基本适应局内外防火扑火的需要。

1988至2009年全局主要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表2—6




林火管理

1988年,全局仍以各林场施业区划为主,划分 9个防火责任区,全面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林业局和林场在防火会议上,正式签订“防火责任状”,责任状规定指标是过火林地不超过0.5‰;
24小时扑灭率为100%;火案查处率为100%;不发生重大火灾,杜绝伤亡事故,并按责任状规定
标准兑现奖惩。防火期间,经常开展联合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火源控制。1989
年后,林业局与林业管理局、林业局与所属林场每年签订一次防火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按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火源管理上严格执行“十有”、“八不准”、
“五个一律”制度。以5月6日为火灾“反思日”,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1991年,《防火责任状》,增加“杜绝发生人为火灾,发生人为火灾取消评比资格”内容。
在防火戒严期间或五级风以上天气,全局实行“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停止野外生产作业、停止
山场机械运行、停止险段线路送电”和“领导坐台值班到位、扑火人员待命到位、机具设备准
备到位”的“四停止、三到位”制定。林业局对外委野外作业单位在划定范围的同时,直接落
实防火责任,并实行防火抵押金制度,强化管理。

1993年后,林业局将森林防火作为第一件大事、第一项工作、第一位任务来抓,正、副处
级领导实行包场包片,责任挂勾、同奖同罚。每年 5月开展规模浩大的反思宣传周、宣传月教
育活动。局防火办制作了火源控制网络图、野外作业点分布图、目标管理流程图,加强火源控
制;修订完善13种火源管理办法,直接落实到单位和人头。



三清检查


1996年后,每年召开1~2次全局森林防火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全局森林防
火工作任务,局与林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已成定例。局防火部门依据国家《森林
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制定了防火检查制度、瞭望
监测制度、巡护三清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火源管理制度、公约民约制度、专业队伍管理建设
制度、火情报告制度等,使林火管理日趋法制化。

1999年后,局属林场部分撤并,局内森林防火责任区调整为 7个。红旗林场责任区面积为
111 800公顷,占总面积20.1%;青松林场责任区面积为140 944公顷,占总面积25.4%;长山林
场责任区面积为76 771公顷,占总面积13.8%;依林林场责任区面积为 98 666公顷,占总面积
17.8%;龙河林场责任区面积为 57 530公顷,占总面积的10.3%;兴安林场责任区面积为60 486
公顷,占总面积10.9%;兴安镇责任区面积 9409公顷,占总面积的1.7%。全局仍以目标责任制
实行签状管理。防火宣传教育逐步社会化,指定宣传部门牵头、各单位齐抓共管。教育者与被
教育者也实行责任制、签状管理。局电视台每天黄金时段播放防火专题节目20分钟,各林场每
日播放防火节目2小时,森林防火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04年,防火指挥部全年利用广播电视进行防火宣传 157天,宣传车上街入村屯宣传5000
余台次;散发防火宣传单70 000张,悬挂横幅标语500余幅,制定小型宣传标语 2000余幅,出
森林防火简报300余期;组织学生上街宣传50次,文艺小分队宣传18次,摩托车队宣传 20余次。
签订防火公约30 000份;森林防火责任状、宣传教育责任状6878份;组织“5·6”大型反思活
动9次。

2009年,全局防火责任区为 7个,面积未变,继续实行防火责任制度。野外作业点仍实行
“十有”、“八不准”制度,防火戒严期间仍实行“四停三到位”制度。全年利用广播、电视
进行宣传,宣传车上街、入村屯宣传2400余台次;散发宣传单 100 000余张,悬挂横顺幅标语
600余幅,制定小型宣传标语1500余幅,出森林防火简报100余期;组织学生上街宣传20余次,
文艺小分队宣传10次,摩托车队宣传20余次,签订防火公约30 000余张;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火源管理责任状、宣传教育责任状30 000余份。


林火预防

1988年,全局以检查、瞭望、巡护、三清等方法,开展林火预防。年派设森林防火检查站
4处,盘查过往行人、车辆,无证不准入山。派设防火瞭望点3处,监测林火。出动 780人次、
车辆126台次开展巡护三清,共清除无证作业点5个、112人、8台设备。

1989年,林业局与周边友邻建立了联防关系,签订了联防协议。局内 9个责任区也相互签
订联防协议,实行区域联防联扑。年派出防火检查站4处,监测瞭望塔6处,投入林火预防。年
出动940人次、车辆136台次开展巡护三清,清除无证作业点8个、156人、10台机械,消除火灾
隐患。

1990年,在局内主要交通路口增派防火检查站16处,其中常年5处,临时11处。年检查30 254
人次,控制无证人员入山。派出监测瞭望塔6处监控林火,监控面积占全施业区的80%以上。在
铁路、公路两侧和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97公里,加强林火预防。出动962人次、车辆139
台次开展巡护三清,共清除违规作业点7处、124人、9台机械,消除林火隐患。

1994年,派设防火检查站21处(固定2处、临时19处)、瞭望塔6处投入林火预防。年检查过
往行人24 156人次,控制无证入山人员。出动988人次、车辆155台次,开展巡护三清 9次,清
除无证作业点18处、违规作业人员289人次、违规作业机械 29台次,减少了人为火源。在城镇、
村屯、“四库”周围普遍开设50米宽防火隔离带,有效控制了人为火源。

1995年至1999年,年均派设防火检查站21处,共检查行人 128 080人次,控制无证人员。
年均派设瞭望塔6处,有效监测了林火。年均出动1167人次、车辆166台次,开展 9次巡护三清。
共清除无证作业点78个、无证作业人员1054人次、无证作业机械77台次,减少了火险隐患。贮
木场、制材厂、烧柴站、油库、仓库、弹药库、居民区等重点部位,开设 150米宽的防火隔离
带100千米;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开设防火隔离带210千米,确保了防火安全。

2000年至2004年,年派设防火检查站 14~16处,共检查131 728人次,控制了无证人员。
增派瞭望塔10处,有效监测林火。年均出动1050人次、车辆335台次,开展巡护三清 11次。共
清除无证作业点29个、无证作业人员662人次、无证作业机械 33台次,减少了人为火险隐患。
年均复开重点部位的防火隔离带 150千米,起到有效的隔火作用。阿木尔与西林吉、图强、呼
中、塔河及内蒙古的满归 6个林业局建立了联防关系,签订了联防协议。加强了防火、扑火的
信息沟通和相互支援。

2005年,全局派设13处防火检查站,检查过往行人33 245人次,控制了无证人员。派设瞭
望塔10处,监测林火。出动1168人次、车辆458台次,开展大规模巡护三清 10次。共清除无证
作业点11个、无证作业人员88人次、无证作业机械11台次,减少人为火源。年重复开设重点部
位防火隔离带160千米,起到有效防火作用。阿木尔林业局与省内外共 11个林业局建立了联防
关系,并在满归召开了联防会议,签订了联防协议,加强森林防火的互相协作。

2006年至2009年,年均派设检查站12~13处,共检查过往行人 135 188人次,控制无证入
山人员。年均派设瞭望塔10处,监测林火。年均出动1223人次、车辆 523台次,开展大型巡护
三清行动。共清除无证作业点13处、无证作业人员288人次、无证作业机械 20台次,有效控制
了火险隐患。共清理复开铁路、公路两侧防火隔离带 500余公里,起到有效隔火作用。阿木尔、
图强、西林吉 3局建立了联防关系,瞭望监测同时兼顾联防区域林火,发现火情及时报联防指
挥部;局界边 5公里内发生林火,本着“谁发现谁扑救、谁近谁上”的原则,打早、打小、打
了;有争议的边界火,本着“先扑救、后认定”的原则积极扑救。

1988至2009年全局瞭望塔配设情况
表2—7




林火扑救

局内扑火 1993年6月29日,龙河林场施业区发生雷击火警。 216人、36台车及时扑打,3
小时将火扑灭。

1994年7月10日至17日,龙河、兴安、依西3个林场相继发生雷击火警。其中兴安林场出动
450人,及时将火扑灭;依西林场283人,及时将火扑灭;龙河林场先后发生雷击火警 3起,分
别出动985人、493人、587人及时将火扑灭。



林火扑救


1995年7月2日,青松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500人及时将火扑灭。7月 15日,
红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82人及时将火扑灭。7月 17日,依西林场境内发生
雷击火警1起,出动1510人当天将火扑灭。7月 18日,兴安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
动1840人当天将火扑灭。

1996年8月28日和29日,青松林场、龙河林场各发生雷击火警1起,分别出动460人、500人
将火扑灭。

1997年6月22日,依西林场境内九支线6公里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500人及时将火扑灭。
9月20日,绿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50人及时将火扑灭。10月2日,兴安林场
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770人及时将火扑灭。

1998年7月12日,红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58人将火扑灭。

1999年5月20日,青松林场施业区发生雷击火警 1起,出动164人将火扑灭,火场面积0.86
公顷。6月18日,兴安林场施业区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520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2.5公
顷。

2000年5月3日,绿林林场境内发生雷击火警 1起,出动254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4.2
公顷。5月14日,长山林场内一○干线二支线7公里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379人及时将火扑
灭,火场面积7.2公顷。

2001年6月3日,青松林场境内二○干线13支线9公里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 310人及时
将火扑灭。6月19日,绿林林场境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240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0.6
公顷。

2004年6月 12日至 7月17日,全局发生雷击火警 5起。6月12日, 红旗林场境内地理坐标
123°24′34″/52°43′13″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14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0.37公
顷。6月15日,依西林场境内地理坐标123°25′56″/53°03′52″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
165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2.95公顷。是日,绿林林场施业区内地理坐标123°17′00″/52°31′41″
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10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 2.95公顷。7月14日,青松林场施业
区内地理坐标123°21′03″/53°28′14″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346人及时将火扑灭,火
场面积3.1公顷。7月17日,红旗林场境内地理坐标123°21′30″/52°55′12″处发生雷击火
警1起,出动130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0.8公顷。

1993至2009年全局火警火灾情况
表2—8




2005年6月至8月,全局共发生雷击火警7起。6月30日,依西林场、红旗林场相继发生雷击
火警,出动710人和758人先后将火扑灭,火场面积分别为26.1公顷和27.8公顷。8月2日,依林
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270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 8.3公顷。8月7日,依林
林场、红旗林场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160人和140人相继将火扑灭,火场面积分别为2.7公
顷和0.8公顷。8月10日,青松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30人当天将火扑灭,火场
面积11.1公顷。8月18日,依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8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
面积1.5公顷。

2007年8月6日,红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 83人当即将火扑灭,火场面积
2.9公顷。9月19日,红旗林场、青松林场施业区内各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178人和 223人相
继将火扑灭,火场面积分别为0.1公顷和1.6公顷。

2008年6月17日,依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 435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
积8.1公顷。6月25日,依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313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
积4.1公顷。

2009年5月5日,依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526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
7.8公顷。5月14日,红旗林场施业区内发生雷击火警1起,出动487人及时将火扑灭,火场面积
4.6公顷

援外扑火 1989年5月 14日,图强林业局潮满林场发生林火,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
副总指挥王立军带领346人、15台车前往增援扑救,2天后返回。

1990年5月 28日,漠河县富克山施业区发生林火,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杨福成、李贵
兴、孙天虹带领518人、22台车前往增援扑救;6月1日将火扑灭,全部人员撤回。

1991年5月5日,加格达奇林业局施业区发生林火,副局长曹凤国带领315人、19台车及5台
水灌车前往增援扑救,5天后全部人员返回。

2003年3月19日,呼玛县境内发生林火。21日,林业局副局长李国兴带领900人、32台车前
往增援扑救。3月25日,政法委书记张落方带领1500人、43台车再次增援,3月30日,全部人员
返回。3月27日,党委书记陈凤义带领300人、14台车前往新林林业局增援扑救,4月1日,全部
人员返回。5月17日,十八站林业局发生特大林火,防火总指挥李文顺带领 1500人、76台车前
往增援扑救,5月26日,全部人员返回。

2004年7月13日,呼中林业局境内发生林火,专职副总指挥李国兴带领专业队50人、乘4台
车前往增援扑救,7月17日,全部人员返回。

2005年10月2日,韩家园林业局北疆林场发生林火,专职副总指挥沈杰平带领300人、16台
车前往增援扑救。10月24日,组织部部长毕国庆又带领 200人、12台车赴韩家园局铁帽山增援
扑救,10天后,全部人员返回。

2006年5月24日,松岭局798高地发生林火,林业局局长郑怀玉、副书记陈凤义、付学军、
常务副局长李国兴、组织部部长毕国庆、政法委书记王文弟、副局长朱成发先后带领1110人、
121台车前往增援扑救,6月18日,全部人员返回。

2006年5月29日,内蒙古满归林业局河西林场发生山火,林业局副局长程广文带领114人、
9台车前往增援扑救;6月1日全部人员返回。

2007年5月 27日,松岭局 663高地发生林火,林业局纪委书记李东伟、副局长雷宪奇带领
216人、18台车前往增援扑救;6月1日全部人员返回。5月29日,加格达奇林业局罕诺河发生林
火,局纪委书记李东伟、副局长雷宪奇带领218人、12台车前往增援扑救。5月30日,林业局局
长姜兴林带领700人群众队伍和42台车再赴加林局罕诺河火场增援扑救,6月 6日全部人员返回。

2008年3月 11日,韩家园林业局椿叶山发生山火,局宣传部部长丛剑辉、工会主席于宝庆
带领167人、10台车前往增援扑救;3月 17日全部人员返回。4月13日,韩局洪胜沟发生山火,
林业局局长姜兴林带领235人、17台车前往增援扑救;政法委书记王文第带领100人群众扑火队
赴韩局闹达罕火场增援,4月26日全部人员返回。4月15日,呼中林业局宏伟林场发生山火,纪
委书记李东伟、副局长雷宪奇带领341人、17台车前往增援扑救;4月 23日全部人员返回。5月
16日,加林局境内沿江一带发生林火,常务副局长李国兴、宣传部部长丛剑辉带领 212人、18
台车前往增援扑救;5月21日全部人员返回。7月24日,图强林业局境内发生林火,宣传部部长
丛剑辉带领116人、12台车前往增援扑救;3天后全部人员返回。

2009年5月15日,呼中林业局境内发生林火,局组织部部长毕国庆、副局长周永权带领213
人、13台车前往增援扑救;2天后全部人员返回。5月16日,十八站林业局发生林火,纪委书记
李东伟、组织部长毕国庆、副局长雷宪奇、周永权先后带领543人、23台车前往增援;4天后全
部人员返回。5月 24日,韩家园林业局境内发生林火,宣传部部长丛剑辉、法院院长刘军带领
428人、23台车前往增援;4天后全部人员返回。5月 28日,松岭林业局发生林火,常务副局长
李国兴、纪委书记李东伟、副局长雷宪奇带领500人、26台车前往增援;5天后全部人员返回。

1988至2009年林业局援外扑火情况
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