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境外采伐
第五节 境外采伐
1999年春,经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牵线,与哈尔滨华诚经济贸易公司达成赴俄采伐劳力
输出协议。10月,赴俄采伐28人,6混台套机械设备,年生产木材12 000立方米,产值达 54万
元。
翌年,为拓宽对俄采伐业务,与哈尔滨华诚国际贸易公司签订以劳务换取木材的协议。赴
俄采伐55人,J—50拖拉机4台,绞盘机2台,汽车5台,采运木材6600立方米,产值30万元。
2001年林业局设境外采伐协调办公室,成立漠河阿木尔森永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对俄采伐合同签订、组织生产和劳务输出等外经贸工作,并获得国家对外经贸部《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及边境小额贸易
权。与俄罗斯佩烈霍德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注册成立中俄合资阿木尔—加林达林业有限责任公
司。在俄购买36万立方米森林采伐经营许可证。翌年,全局赴俄 117名采伐人员、42台套机械
设备,因双方口岸未签订道路延伸协议,木材无法运输过境,俄方违约,致使境外采伐工作被
迫终止。
2004年,与黑河环宇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协商签订俄罗斯水库库区清理采伐2000公顷协议。
赴俄劳务人员90人,J—50拖拉机11台,绞盘机2台,汽车9台,采伐木材 7000立方米,产值30
万元。翌年,在罗曼内区采运木材 6.8万立方米。2005年,根据集团公司安排,注册成立兴安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指派一名副局长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赴俄组织生产。由于俄方情况复杂,
一直未正常生产木材。2008年,将兴安公司委托给张起工队,实行自负盈亏,当年实现扭亏为
盈。
2007至2008年间,赴俄采伐人员600余人,过境机电设备251台套,采伐商品材91 300立方
米,至2009年累计在俄采伐木材194 204立方米,向国内发回木材 9780立方米,国内销售实现
产值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