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绿化 1988年,“五·六”火灾后复建期间,城镇绿化没有标准规划设计,只在街道路旁、城镇
周边种植一些树木花草。
1991年,开始有计划的对城镇、小区进行绿化,完成城镇绿化植树20 000株,对死树进行
补植,年内达到绿化标准。
1994年,按计划完成四旁绿化植树20 000株,成活率85%。
1995年,开展秋季城镇绿化。在镇内7条主要道路7.470千米两侧,栽植云杉1837棵,其中,
新植1494棵,补值343棵。
1997年,把义务植树工作落实到各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技术指导,植后检查验收,落实
管理责任。当年四旁绿化20 000株,完成年计划100%,成活率88%。
2000年,在环境治理基本达标基础上,邀请省林业设计院教授,按文明城镇标准,对镇内
部分道路和绿化带重新进行设计。按照设计标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用20天时间,植树26 000
株。其中,杨树15 000株、丁香11 000株。新建绿地5400平方米。四旁绿化植树20 000株,完
成年计划100%,成活率85.6%。
2001年,完成四旁绿化40 000株。 经林业局绿化委员会检查验收,3年完成绿化任务100%,
成活率89%。
城镇绿化
2002年,绿化面积780 176平方米。其中,广场39 000平方米、林业局院内 5700平方米、
宾馆2500平方米、小区59 000平方米、街道250 000平方米、植物园206 000平方米。绿化树木
品种24种,用苗木324 027株,植草坪面积217 976平方米。
2003年,加大城镇绿化工作力度,开展“万千百绿色行动”、“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
企业”活动,成立创建组织,进行义务植树。林业局大院植树 5229株,成活率98%;植物园植
树64 508株,成活率96%。对植物园、广场及城镇周边进行绿化,栽植乔木、花卉及灌木270 000
万株,草坪120 000平方米。
2004年,本着 “创建生态园林城,打造现代文明局”的城镇绿化目标,投入绿化资金500
余万元,采用大苗绿化一次成林,一次成景,植树 36个品种310 000余株,其中大苗云杉2977
株。新增绿地面积119.89万平方米,镇内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8平方米。
至2009年,城镇绿化种植树木36个品种,植树324 027株,种植草坪 217 795.85平方米。
其中,生态植物园一期34 352株,草坪90 682平方米;站前广场8223株,草坪1459.2平方米;
广场30 681株,草坪18 976.13平方米;林业局院内3066株,草坪1844.26平方米;宾馆2302株,
草坪747平方米;生态植物园二期132 493株,草坪60 350平方米;小区90 417株,草坪18 892.67
平方米;街道22 493株,草坪24 844.6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