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粮油供应

第二节 粮油供应





1988年,粮油供应继续实行以统购统销为主,以市场购销为辅的“双轨制”。定量供应的
粮油由粮食局统一调拨,统一销售价格,定量以外的粮油实行议价市场价格。

1992年,取消粮油平价供应,居民按市场价格购买粮油。面粉每公斤零售价2.16元,销售
2340吨;大米每公斤零售价格2.88元,销售710吨;食用油每公斤零售价7.60元,销售78吨。

1993年起,取消粮管所,放宽粮油管理政策,允许个体商户经营零售粮油,局址有个体经
销粮油户4户。

1994年,采取禁止个体户到产粮区购买粮油,粮油统一到批发市场进货,零售价格实行明
码标价等措施,平抑粮油价格,保本微利,限价销售。大米每公斤限价 2.8元、面粉每公斤限
价2.2元。

1995年,销售粮食2277吨。面粉零售价每公斤3.00元,同比上涨0.84元,销售1071吨;大
米每公斤零售价3.10元,同比上涨1.22元,销售1206吨;食用油每公斤零售价9.20元,同比上
涨1.60元,销售89吨。

1997年,个体粮店增至6个,年销售量2200吨;其中大米1500吨,面粉700吨。

2000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允许商店兼营粮油,镇内以及林场的国有粮店全部有偿转让
给个体经营,鼓励私营商户经营粮油。局址有个体粮店 4家。各林场多由小商店兼卖粮油。全
年销售粮食2260吨,食用油122吨。

2005年,拓宽粮油进货渠道,增加粮食品种,购进粮食 1851吨。其中,大米占60%、面粉
占30%、杂粮占10%。购进豆油98吨。

2009年,购进各种粮食2022吨,其中,大米1213吨、面粉606吨、杂粮 204吨、食用油110
吨。大米平均价格每公斤4.8元,面粉每公斤3.6元,豆油每公斤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