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第二节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2001年1月1日,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险”为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
式启动。下发《阿木尔林业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有关事宜的通知》。基本医疗保险
费缴纳标准为:企业按上年年度工资总额6.7%,标准按月向医疗保险局缴纳职工医疗、工伤、
生育保险金;企业职工按上年度工资总额2%,每年一次性向医疗保险局缴纳;在启动医疗保险
工作的同时,开展职工大病救助保险统筹,企业每月为职工缴纳2元、职工个人每月缴纳4元,
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参加医疗保险 4765人,缴纳医疗保险费269万元。其中,单位缴纳医疗保
险费151万元,个人缴纳118万元。

2004年,全局参加医疗保险职工5385人。中省直驻阿单位参保5家,103人。

2005年,全局参加医疗保险职工7040人,缴纳医疗保险费 385万元,完成比例100%,支付
医疗保险金额140万元。

医疗保险咨询




2006年,参加医疗保险职工7040人,缴纳医疗保险455万元,缴费率100%。支付金额353万
元。

2007年,参加医疗保险职工7760人,缴医疗保险399万元,支付金额382万元。

2008年,参加医疗保险职工8058人,新参保人员785人。缴纳医疗保险金554万元,支付金
额448万元。

2009年,参加医疗保险职工9791人,缴纳医疗保险 561万元,缴费率100%。支付医疗保险
金471万元。

2001至2009年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
表6—4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