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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用水采暖

第二节 用水采暖





供 水 1988年,采用分区供水方式,在局址按自然形成的居民区分成四个居民点分段供
水,林业局办公楼及周围楼房居民用水由水暖公司三个运行段提供。贮木场及大型工业企业自
备水源,解决生产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林业局深水井水质经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各林场采
取打深水井的方式向居民供水。

1996年,铺设700延长米自来水供水管道,为朝阳街 19栋平房95户居民供自来水。管材、
管件均采用系列工型氨酯保温管材,保温层厚度200毫米,管道采用直埋,埋深 1.50米,供水
工程为一环状系统,泵房内设20立方米水箱一个,为使该系统内的水始终循环流动,并做到泵
房内自动控制,工程采用WBS—X型微机变频给水设备。

1998年,改造人民街自来水管道, 给水管道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钢管,直埋地下1.5
米,冬季夜晚对水泵送出的循环水采用蒸汽加热,提高水温3~4℃,使水温达到7~8℃,给水
泵房80平方米,内有水泵间、值班室、消毒间、锅炉间。

1999年,投资6.2万元对全局8眼深水井进行维修。

2000年,引进先进的大功率变频控制器,对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取消二次供水方式,实现
自动、衡压给水,改善居民用水质量,年节约供水费用15万元。

2001年,通过竞标,将局址9眼机井井房实行委托经营,制定每担水(两桶水)收费 0.10元
收费标准,夏秋季节每周清洗一次水箱,冬春季每月清理一次水箱,保证水箱清洁卫生。

2009年,国家配套345万元供水改造工程资金,建自来水厂。

调整自来水价格,按照居民6元/户/月,行政事业单位5~7元/吨,经营服务用自来水5元/
吨。

给水设施建筑物情况
表6—6




供 暖 1988年,成立水暖公司,有 8栋楼房实行集中供暖,在楼区内设三个供暖站,有
锅炉7台套,总吨位16吨,供暖面积27 950平方米。

1996年,对换热房锅炉进行改造,将整体管道丁字接头改为斜三通,改善供热平衡,节能
降耗,使热效率提高10%,年可节约供暖费用20万元。投入13万元,维修供热管道715延长米。

1998年,增加供热面积 8000平方米,增加供暖设备KZG620—0.7/90/170锅炉及附属设备3
台套,机械深井3眼,4LK10—24深水泵 3台,对供暖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热效率。对三个
运行段大循环改造,电动机功率从每台55千瓦降至每台30千瓦,三台循环泵共降低功率合计75
千瓦,年节省电费15万元。

2001年,增加供暖面积9000平方米,采取新科技产品化学清洁剂“运行净”,对供暖锅炉
彻底除垢除锈,提高热效率40%。

2003年,对运行供暖5台锅炉进行大修,维修供暖管道预热保温管 5000延长米,解决设备
超期服役的问题,用户的供热状况得到改善。

2004年,对所属17台锅炉及30多台套附属设备进行检查、除锈、除垢保养,对锅炉进行技
术革新,加双侧水冷壁进行改造,提高热效率15%。

2007年4月,召开“以煤代木”工程推进会议,制发 《阿木尔林业局“以煤代木”工程燃
煤采购供应与补贴管理办法》,解决全局居民和非集中供热单位用煤问题,确保生产、生活从
依赖“用木方式”向“以煤代木”方式转变。制定《阿木尔林业局烧柴管理办法》,各木材加
工企业和贮木厂加工的木柴剩余物、造材剩余物一律送到引火柴供应站,林业局保证职工的引
火柴供应。每年每户可购买引火柴2榴。投资 800余万元建设占地1.5万平方米的燃煤供应站、
1.5万多平方米的烧材供应站和存储200余瓶煤气罐的液化气站。购置装载机和运输车 8台,改
造锅炉45座,居民区炉灶6365户,发放炉箅子和炉门6000余套,居民多余烧柴清理回收到位。

2008年,更换运行二段2台4吨锅炉,更换平房供热管道540延长米。

2009年,新增棚户区住宅楼3栋,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更新 6台锅炉,新铺设运行三段
至棚户区住宅楼供暖和供水保温管线 580米,对全局14栋家属楼 639户暖气片进行清洗。实行
“以煤代木”工程,累计向居民补贴销售燃煤4600吨,补贴款52.3万元。年节约木材近 6万立
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