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略 (以卒年为序)
孙 魁(1928.9~1986.4) 男,汉族,黑龙江省呼兰县人,初中学历。1939年 2月入呼兰
县国民小学读书,1947年 2月升入县中学读书;1949年春毕业后到哈尔滨铁路局法院工作,任
审判员; 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5月调至牡丹江市法院任审判员; 1952年2月到中央政
法干校学习一年,结业后回牡丹江市法院任审判员;1954年 4月调哈尔滨铁路法院任副院长;
1959年6月任伊春市法院副院长;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开始后,于1965年5月任大兴安岭特区
法院副院长,投身于林区开发建设;1966年6月任加格达奇区区长、政法委书记;1970年8月后,
历任阿木尔区(林业局)筹建组组长、革委会主任、区委书记,成为阿木尔林业局开发建设初期
的主要领导者。1973年4月,调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院长等职。1986年4月14日因病在哈尔
滨逝世,终年58岁。
王宗孝(1933.2~1997.10) 曾用名王绍文,男,汉族,1933年2月18日生于黑龙江省望奎
县一个市民家庭。1945年到县正茂工厂当学徒;1948年家乡解放后,参加民兵组织,投身支前
工作;1949年 1月被伊春林业局乌敏河作业所招任工会干事。新中国成立初期,先后在松江省
林务局、佳木斯林管局、黑龙江省林业部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依靠职工群
众,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195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 11月任通河林业局党
委组织部副部长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曾多次被评为模范工作者。“文化大革命”期间,
在“左”的路线影响下,受到不公正待遇,下放到省林业“五七”干校劳动改造。1970年 8月,
王宗孝被任命为阿木尔区(林业局)筹建小组副组长。到职后,他克服“高寒禁区”带来的诸多
困难,同职工一起住帐篷,吃冰块。按照省林业总局的总体设计,同班子成员研究制定阿木尔
区建设规划方案。亲率工作人员跋山涉水踏查、勘探,确定图强、阿木尔、长缨、老潮河 4个
林场的场址。经过 3个月的艰苦努力,完成建点和物资运输任务。建局初期,由于条件艰苦,
劳动强度大和“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派性斗争,职工队伍思想情绪十分不稳定。王宗孝与其
他领导一起,一面抓生产,一面抓思想政治工作。连续 3个春节与一线工人一起度过,深受职
工爱戴,顺利完成了筹建任务。1974年 3月,王宗孝调到地区,历任物资局局长、党委书记。
1978年5月后,任地区革委会副主任、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1997年10月 10日因病在哈
尔滨逝世,终年64岁。
郑燕君(1934.6~1999.7) 男,汉族,黑龙江省呼兰县人,中共党员。1952年10月考入黑
龙江省伊春林干校学习;1953年 4月,任伊春友好林业局统计员。1955年,参加大兴安岭林区
的第一次开发,在呼玛林管区任保卫干事、团委宣传委员,富饶林业局党委办公室秘书、学校
党支部书记;1964年 4月后,历任塔河区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办公室主任,塔河区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呼玛县委副书记;1983年7月至1990年6月任阿木尔林业局党委副书记、书记。
郑燕君在阿木尔林业局任职期间,按照中共中央整党的决定和省、地部署,领导全局各级党组
织认真开展整党工作,为端正党风,提高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他的带领下,党委坚持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尤其在震惊世界的1987
年“5·6”大火扑火救灾和重建家园过程中,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战胜常人难以想象的
困难,以惊人的毅力和较快的速度取得了扑火救灾、重建家园、抢采烧死木和恢复森林资源各
阶段任务的胜利完成。在改革、管理和转变生产方式中,积极做思想政治工作。按照“革命化、
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确保全
局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1990年 7月,调任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副书记、地委常委、纪委书记
等职。1999年7月15日因病在加格达奇逝世,
终年65岁。
崔致富(1939.6~2001.2)男,汉族,1939年6月23日生于黑龙江省讷河县,初中文化。1958
年,崔致富在内蒙古好里堡林业局参加工作,1961年调到金河林业局工作。1971年,调入阿木
尔林业局长缨汽车队驾驶运材汽车。工作中,崔致富任劳任怨,爱护车辆。出车前、运行中和
收车后,均仔细检查车体状况。在他的精心维护下,所驾驶的 488号汽车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安全行驶25万公里,并越过三个大修期,节约 18000余元。为此连续多次被评为车队、林业局
和省先进生产者、模范司机、先进包车组、安全标兵、省劳动模范。1977年至1995年,先后被
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第五、六、八届人大代表;漠河县第一至五届人大代表和
县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中,1993年被漠河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代表。在18年的人民代
表经历中,崔致富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利益、愿望和要求,反映人民的呼声。1983年
9月, 针对黑龙江水逐年冲毁中方沿岸江堤,吞食国土,威胁沿江居民生产和生命安全问题,
他徒步跋山涉水沿江视察,组织现场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后,写出书面议案提交省人代会,
引起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投入专项资金修复被毁江堤,既控制国土流失又保障了人民生
命财产。1985年 4月,他先后视察漠河县“一府两院”、黄金公司、漠河乡、兴安乡等单位。
在兴安乡古城岛走访被冰洪洗劫的灾民,逐户访问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抗灾自救情况,认真听
取灾民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黄花岭和十二站走访村民120户530余人次,重点了解地
甲病、克汀病对当地人的危害情况,了解适龄儿童入学难和二十五站搬迁等问题。将视察获得
的信息及时向漠河县委、县政府反馈,先后解决了西林吉商场卖大堆菜,群众买菜难的问题;
为县一中、第四小学解决围墙,保证安全;为漠河乡、兴安乡新建 480平方米校舍;边塞村屯
配备了卫生保健员等群众迫切需求。收集体制改革、政权建设和以法治警等 110多条意见和要
求,及时反映给县人大和县政府。1989年,针对林区统配煤紧缺,职工烧柴消耗木材多的情况,
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开发煤矿的数据和材料,将专题议案带到北京,向国家计委建议批准开发
古莲河煤矿,加速林区“以煤代木”的步伐。“5·6”特大森林火灾后至1995年,针对民生、
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等问题,经过视察调研,先后撰写或与他人合写《关于对大兴安岭林产工
业减免税收的建议》、《强化政府部门为发展经济服务的职能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关于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永续利用问题的建议》、《关于基建计划提前下达的建议》、
《关于加速开发古莲河露天煤矿解决全区“以煤代木”问题的提案》、《关于开通加格达奇至
北京或天津旅客列车的建议》、《关于修建嫩江至加格达奇公路的议案》、《关于提高大兴安
岭工资区别、建立高寒补贴的提案》等10余件(条)建议或议案,均被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作为人民代表,崔致富心装群众和事业,唯独不想自己。在视察中发现劲涛镇居住山上 500多
户居民下山购粮,路远、山坡大,遇上雨雪天气,行路艰难的问题后,专门走访林业局领导。
经过磋商,为山上居民区设置了粮店,解决其购粮难的问题。崔致富是长缨林场开发初期的老
工人,一直住着建场初期盖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夏天房盖漏雨,冬天墙壁透风,加上人口增
多,倍显拥挤,单位几次给他调整,均被其谢绝,让与他人。在长期的忘我工作中,崔致富积
劳成疾,于2001年2月13日因病在长缨逝世,终年62岁。
李锡祯(1931.6~2006.5)男,汉族,1931年6月22日生于吉林省扶余县。1946年6月在吉林
省扶余县三岔河铁路车站参加工作。1956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伊春林业管理局人事科
科员,乌敏河林业局森铁处人事股股长、林业局监察室副主任,机械厂厂长、书记;乌敏河区
委宣传部部长、政治部副主任。1974年 3月调到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先后担任大兴安岭地区机
关党委副书记,阿里河林业局局长、书记,呼中区区长。1981年 9月任阿木尔林业局党委书记。
任职期间,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党内外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带领党
委一班人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二大精神,解放思想,认真抓落实。提出将阿木尔林业局工作
重点转移到以营林为基础,培育森林为中心,综合利用为出发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轨道
上来的思路。认真贯彻党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率领全局干部职工战胜各
种困难,创造了建局12年第一次实现全局15个生产单位全部完成任务,而且成本不超支的喜人
局面。1983年4月调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物价局局长等职。1991年9月离休,2006年5月 23日因
病在加格达奇逝世,终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