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阿木尔林业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阿木尔林业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1995年5月20日

为了深化我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步伐,促进资产优
化配置,推动国有林业小型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提高企业的经济
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办法(试行),结合我
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
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因企施策、多制并
举、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
新型企业制度,使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
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
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全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是:

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安定的原则;

坚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
平的原则;

坚持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

坚持风险、权力、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原则。

二、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一)股份制改革。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对企业进行改革。重点对我局新建企业组建
股份制公司。

(二)股份合作制。将企业资产评估,调整后的净值,全部或部分出售给企业内部职工或法
人,实行资产析股,共同认股,有偿转让,分年偿还的办法,具体可采取以下形式:1.职工全
员认股,股权归个人所有(每人最少认购一股,多者不限);2.国家与企业职工合股经营,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授权有关部门代表国有股参加董事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三)整体出售或拍卖。对规模小,微利或微亏的企业,合理制定标的,将企业资产全部或
者部分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产权出售主要采取竞价出售形式,对购买者一次支付全部资
金有困难的,可实行分期付款、累计还清的办法。

(四)整体或局部租赁经营。根据我局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切块租赁办法。即对产品连带关
系不强,各生产组织之间制约性较差的小企业,以收取租金形式租赁给若干个承租者;也可采取连包滚租
赁办法,将企业的全部资产和债务以及全体职工一并滚给承租者,由承租人交纳抵押金,但不
允许减少企业工资总额,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还可以采取先租后卖的办法,即对固
定资产占用数额较大,职工购买有困难的,可以租赁的形式租给职工,然后让职工分年限,按
比例购买。未交款部分,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承租者既可以是全体职工,也可以是合伙或个
人。

(五)剥离经营,分块搞活。除对局内已剥离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外,基层各单位可按照可切
割性,把企业的车间,部门从原企业中剥离出来,组成一个或若干个新的经济实体。剥离出来
的新企业,应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实行新企新制。

(六)风险抵押承包。通过公开招聘经营者,带资向企业注入或带资对企业改造,以其注入
资金或带资改造形式的资产进行风险抵押承包。

(七)向外投股参股。把企业部分闲置资产作为法人股向新建项目或优势企业投股参股,发
挥资产效益。

(八)委托经营。要在全面清产盘点、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
则,采取跨地区单位、跨所有制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最优秀的法人或自然人担当企业的经营
者,使企业资产存量等生产要素与最佳经营力相结合。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步骤和程序

近期目标:从现在开始到年末,全局完成五户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到明年末
全面完成所有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实现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资产经营形式
多样化。

长期目标:从1997年开始,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完善,逐步实现全局国有林业小型
企业产权明晰化、分配合理化、管理现代化。

整个产权制度改革的步骤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 6月末为准备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为产
权制度改革做好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要按照全局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用市场经济的新
思想搞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和承受力的主动参与改革的自觉性。同时,
要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对全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析研究企业现状,如户数、
职工人数、资产、盈亏等情况,确定适合不同企业的改革形式。

第二阶段从7月上旬起至 1996年年末为全面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按照局产权制度改
革方案,抓好落实实施工作。在这个阶段中,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式的方法,全面实施产
权制度改革方案。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到明年末使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
制度改革全部到位,步入新体制。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1998年为运行规范、巩固深化阶段。这个阶段要认真总结经验,对企
业“回头看”,研究探讨如何妥善解决新机制运行中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之进一步规范
和完善。

我局国有林业小型企业产权改革要按照以下八个程序进行:

1.分析、研究企业现状,听取体改、主管部门和职工对改制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确定
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产权改革方式。

2.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产权制度改革所采取的形式、 人员安置(包括富余人员、离退休职
工等),出售价格及租金确定,财产的处置原则和方法,债权债务的清查处理等。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动员,讨论通过方案。

4.进行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经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委托
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组织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评
估。

5.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林业局体改、财务、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批准。

6.依法签订出售、租赁、承包合同。承租人(包括购买产权分期付款者、先租后买者)必须
按《转机条例》的有关规定, 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或相应比例的个人财产作为风险抵押(应有
一定比例现金),并有两名以上有相当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

7.携带出租、出售、转制等批准文件、协议、合同,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部门公证。

8.涉及重新设立企业的,凭借批准文件,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土地
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登记和土地登记、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重新确定企业的经济
性质。并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财务部门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充分利用会议,举办学习班、研讨班等形式加大
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要充分利用新
闻媒介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提高转制企业职工的
心理承受能力;三是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要耐心细致的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广泛征求职
工对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四是大力推广产权制
度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保证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略)

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蹲点包企,帮助企业研究选择经营模式,指导产权改革的具体操作,
做到既包转制质量,又包转制时限,一抓到底,
抓出成效。

(三)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改革质量。

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局企管(体改)部门和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
掌握改革的过程,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难点要采取有效
措施,认真帮助解决。林业局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创造条件,积极支持产权改革工作。同
时,为了保证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林业局企管(体改)部门要担负起综合、协调、检查、督促
的职责,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把转制企业的质量关,要认真抓好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企业转制
一户,合格一户,不断提高产权制度改革的质量,从而保证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