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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尔林业局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阿木尔林业局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2003年5月8日

为深化我局林场改革,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深
化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林场的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林业五大转变及行署、林管局关于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
文件精神为指导,重新对林场的发展进行调整定位,在林场经营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政策措施和建设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坚持可持续生态发展战略,重新调整林业生产力布局,
使企业发展由过去的数量扩张型、资金推动型向着生态质量效益型、需求拉动型发展的目标迈
进,推动我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二、坚持的原则

1.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林业局和林场发展,扩大就业,提高职工收入的原则;

2.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3.坚持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

4.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

5.坚持林场(管护区)作为林业局的派出机构,代表林业局实施森林管理的原则;

6.坚持既要考虑林业局和林场的长远发展,又要考虑当前现实的原则;

7.坚持积极推进林业五大转变,事实利益驱动,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实施生态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林场改革

近年来,我局的林场虽然进行产权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实现新旧体制和机制转换,取得一
定效果,但按地委、行署、集团公司提出的“布局合理化、生产民营化、服务社会化”要求,
还需进一步推进和规范。

(一)进行生产布局调整

近年来,按照行署、集团公司的要求,我局木材生产已基本调整到《“天保”工程方案》
确定的合理规模,先后撤并了3个林场,林场总数由原来的 9个变为现在的6个,满足了现有森
林资源积极保护的要求,初步实现了布局合理化。为更好地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保护好现
有的森林资源,使之更加有效,在现有调整后的 6个林场设立森林资源管护区,以整体实现过
去以木材生产为主的布局方式向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的布局方式转变。兴安林场将首先转为纯
森林资源管护区,其他五个林场也相应成立资源管护区,待条件成熟时,将逐步向纯森林资源
管护区过度。

(二)推进生产民营化

1.实行非国有、私营业主生产经营。在现有各类生产专业户的基础上,彻底改变林场传统
生产模式,生产全部实行民营化,即林场的生产项目全部由非国有、非固定的私营业主或私营
业主联合体来承担。各项生产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生产经营者,其招标范围可扩大到
全局职工,但在同等条件下本林场职工优先。木材生产和营林生产的竞标者,必须持有林业局
主管部门和企管办、资源科等部门联合核发的私营业主资格证书方可竞标。林业局将制定相应
的各项生产任务招标管理办法,从而确保生产民营化的规范运作。林业局鼓励、指导、支持木
材生产、营林生产、资源管护等私营业主实行股份合作或公司制运作。通过推行生产民营化真
正实现生产经营实行招标、用工实行招聘,彻底取消原有国有劳动生产组织形式和不合理的机
制建制。

2.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林场现有的生产设备、生产工具有偿转让、对个别没有转让
的设备进行继续转让,对设备价值数额较大,无法一次性转让的,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
有偿转让。

3.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逐步转换林场职工的国有身份。今后林场的用工
全部实行招聘合同化,不再有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之分,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用工,使用
工制度市场化,彻底取缔计划经济用工办法。

(三)林场的服务机构全部实行社会化经营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把一切非生产机构和职工从林场的管理中剥离出来。直接为生产服
务的后勤、幼儿园、广播电视、食堂、检修所等附属单位和商粮等服务行业,全部推向市场,
走社会化服务的路子。对上述所属的服务行业采取宜卖则卖、宜股则股的原则进行剥离,彻底
切断与林场的连带关系。

(四)依法推进林场管理的规范化

1.林场(管护区)的定位与职责。林场(管护区)作为森林产权的代表者和施业区管理的责任
人,首要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林业局的各项规定,全面落
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其具体职责是:通过执法强化监督管理,
打击犯罪,管资源、管防火、管病虫害防治,管木材生产和营林生产的产前指导、产中检查、
产后验收。强化“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

2.机构设置。在目前各林场还有木材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将我局的兴安林场首先转为森林
资源管护区,将青松、红旗、长山、依林、龙河 5个林场实行林场和管护双重管理、林场的场
长兼任管护区主任。林场(管护区)管理分为生产、森林资源管护区、社区三部分。即木材生产
管理职能、资源管护管理职能(含资源管理、管护伐区验收、防火等)、 社会管理职能(含计划
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自营经济、街道和环境建设等等), 社区管理可根据惯例内容
进行有偿收费。与此相适应,内设生产经营股、资源管护股、社区管理股。同时,根据改革管
理的需要对林场内部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增加管护人员,增强管护职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实行人、财、物相对分工,经费列支划分三个渠道,即资源管护人员为管护费用,生产人员为
生产费用,社区管理人员在服务费用中提取。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提高生态效益。一是加大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根据资源管
理的实际,逐步达到资源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交通和通讯工作现代化。二是制定先进、科
学的网络模式。林业局和林场上下形成管理、指导、报告、上传、下达机制和运转体系,明确
各级管护人员的责、权、利,实行按劳取酬原则。三是巩固和发展我局森林资源管护模式,如
家庭承包式管护经营、站点式管护经营、集体巡护式等多种形式的有效管护经营模式。四是确
定管护经营责任范围及科学的管护方式,明确划分管护专业户和管护站责任。五是加强资源管
理的基础工作,做到检查管护、报告、巡护、火情火灾、林政案件有记录。

4.继续推进、巩固和规范我局成功的家庭管护专业户承包责任制,完善合同内容,加强合
同约束。将家庭森林资源管护专业户这种有效办法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在实现资源管护到位的
基础上,根据各林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包括项目、数量、
规模、技术、投入、效益、政策扶持等,使之发展的项目成体系、成规模。同时,制定相关措
施积极鼓励和扶持职工自营经济发展,大力开发林下资源、林副资源、科学合理地发展采集业、
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服务业,真正实现“资源管护到位,责任具体到人,人向管护去,
钱从经营来”和“一人管护,举家就业,全年管护,四季经营”的新局面。在此基础上,积极
探索和尝试用森林经营权对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办法。

5.制定相关制度,推进管理的规范运作。林业局将根据生产民营化、服务社会化新的管理
和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办法》、《木材生产民营化招标管理办法》、《私营
业主管理办法》、《社区服务市场化管理办法》、《林下资源开发及林下经济管理办法》等一
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林场要按照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从而确
保新体制和机制规范、高效地运行。

6.加强林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树立过硬的管理作风,强化业务素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林场(管护区)作为森林资源所有权代表者的责任落实到位,各项管
理办法和规定落实到位,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到位。

四、加大林场改革和资源管护的宣传力度

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向职工宣传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
遇,使职工群众了解“天保”工程,参与“天保”工作,支持“天保”工程,认识到“天保”
工程是林区的希望工程、救命工程。同时加大林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群
众的思想认识,尤其要认识到以森林经营权对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带来的机遇和好处。将林场
职工由“砍树人”、“伐木人”向“护林人”“森林经营人”转变。

五、加强领导,推进规范化林场改革顺利实施

林场改革意义深远而重大,他决定今后林场和林业局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为此特成立领导
组织机构。(略)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

我局林场改革今年试点并全面推开,冬运生产前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