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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尔林业局局址建设总体规划

阿木尔林业局局址建设总体规划




2004年10月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
其实施细则(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黑龙江省村镇规
划定额》及相关技术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劲涛镇镇域范围的村镇建设指导文
件。

第二条 本规划由乡镇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因某些原因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应经大
兴安岭地区行署批准,并报大兴安岭行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规划的期限为

1、近期建设规划:2003年至2008年

2、远期建设规划:2009年至2023年


第一章 乡镇总体规划

第一节 镇域经济与人口预测

第四条 根据行政区划劲涛镇乡镇总体规划范围为二个乡镇和六个林场,村镇体系是依据
各村镇及林场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人口规模、资源情况及经济基础等因素进行编制。

第五条 预测劲涛镇林业经济发展水平表

劲涛镇经济发展总预测表




第六条 预测劲涛镇镇域范围内人口规模为近期20 800人,远期22 000人。

第七条 预测劲涛镇镇域城镇化水平近期30%、远期40%。

第八条 预测劲涛镇各林场的人口规模详见表

劲涛镇各林场人口预测表




第二节 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九条 村镇体系发展目标:以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为总目标。充分利用资源优势,
以林业和矿产为主,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开发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使之成为村镇经济的重要
支柱,并牵动地方经济,实现镇域经济效益最佳。

第十条 劲涛镇域首位村镇为劲涛镇,村镇体系结构由中心村镇、 一般镇、一般乡镇(林
场)三级组成。详见表

劲涛镇村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第十一条 劲涛镇村镇体系职能结构以劲涛镇为中心,辐射各林场,抓好重点开发和村镇
建设,形成优势互补,促进产业布局合理化。远期北部边贸、农牧区,中部木材精深加工区和
南部农林副产品加工区的规划格局,村镇体系结构职能详见表

劲涛镇村镇体系结构职能规划表




第十二条 劲涛镇村镇体系空间结构为沿贯穿南北向的林业专用线作为主轴线,以劲涛镇
为中心,连接轴线上的长缨镇形成中部发展带,以龙河林场内对外公路为依托,形成北部发展
带,构成“一轴两带”的空间结构。

第十三条 重点发展的村镇林场为长缨镇红旗林场,远期根据林场发展情况,把长山林场
合并到与之地理位置相近的依林林场和长缨镇。

第十四条 镇域对外交通规划

重点完善道路网结构,提高道路等级,形成以劲涛镇为中心,以南北向贯穿镇域的公路为
发展轴,向东西方向辐射的路网结构。根据边贸旅游业的发展情况,近期将龙河至兴安段改造
为国家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远期改造长缨至龙河段,同时改善镇级及林场级道路,提高路面
质量。

第十五条 镇域旅游规划

镇域旅游业依托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梯次推进、多元开发、滚动发展。景点
和景区发展战略为开发“一个中心”、“二个区域”、“三条线路”、“五大特色旅游产品”。

“一个中心”即以中心镇为中心基地,发挥中心镇在交通、设施的优势,发挥其辐射和带
动功能。

“二个区域”即发展额木尔河自然保护区,兴安漠河口岸旅游区。

“三条线路”即额木尔河自然保护区旅游线路,漠河口岸旅游线路,洛古河黑龙江源头水
上旅游线路。

“五大特色旅游产品”即森林旅游,界江观光,冰雪旅游,边贸旅游,古城岛风光与民俗
等。


第二章 集镇建设规划

第一节 集镇性质和集镇规模

第十六条 集镇的性质确定为:劲涛镇是政治、经济、文化及交通中心,是以山特产品、
木材精深加工业及旅游服务业为主林业乡镇。

第十七条 预测劲涛镇的人口规模为:近期16 000人,远期17 000人。

第十八条 预测劲涛集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579 66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62.29
平方米。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00.53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53.24平方米。


第二节 集镇用地布局规划

一、集镇用地结构规划

第十九条 劲涛集镇结构规划为“T轴、三环、两廊、四中心、三区”。

“T轴、三环”指集镇内的道路系统, 即联结镇内各区的厂型道路主轴和贯穿各居住生活
区的生活交通环路及联系生活与生产区的生产交通环路构成。

“两廊”指沿额木尔河形成的水绿廊和沿城铁路形成的防护绿廊,此二廊贯穿集镇的绿色
廊道。

“四中心”指位于交通轴线上的三个公建中心和一个行政办公中心。

“三区”指北山、铁东和铁南三个居住区,是构成集镇的主要功能分区。

二、居住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条 居住用地采用集中紧凑式布局,住宅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改造平房区、新建多
层住宅,保证居住用地的完整性。在居住区建设中,力求配套设施功能完善,提高建筑密度,
保证绿地率。

第二十一条 规划远期居住建筑用地为202.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33.70%,人均
居住建筑用地面积为119.04平方米。

三、公共建筑用地规划

第二十二条 完善各项公建建筑用地,形成完善的公建服务体系,建筑设计应具有现代建
筑风格,镇区新建改建建筑统一协调,具有现代化建筑风格,充分展示林区风貌和旅游基地特
色。

第二十三条 具体公共建筑项目及指标详见表

规划公建项目及指标一览表




第二十四条 规划远期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50.1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8.35%,人均
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29.48平方米。

四、生产建筑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五条 远期在集镇区南部和西部规划建设工业开发区,二、三类工业用地设置在南
区,对一些一类无污染的工业可布置在西区,对零星分散在居民区内部的二、三类工业,远期
应集中布置在南区。

第二十六条 规划远期生产建设用地 132.075公顷,人均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1.99%,人
均生产建设用地面积77.69平方米。

五、仓储用地布局规划

第二十七条 现仓储用地布局合理,仍能满足远期社会发展需要,继续保留现有仓储用地,
增加能源储备仓储用地。

第二十八条 规划远期仓储用地面积为 22.0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67%,人均仓
储用地面积为12.96平方米。

六、公用工程设施用地规划

第二十九条 保留现有公用工程用地,远期为适应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增加公用
工程设施用地。

第三十条 远期规划用地工程设施用地面积5.8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64%,人均
公用工程用地面积为2.96平方米。


第三节 对外交通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 远期将沿堤路改造设置为过境公路,将过境来往的机动车辆限制在镇区边缘
通过。同时,在镇中心规划长途汽车客运站,远期改造火车站和站前广场。

第三十二条 远期规划对外交通用地面积 52.3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8.72%,人均
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为30.81平方米。


第四节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第三十三条 规划镇内道路网为“T轴、三环”的形式。

“T轴”指联结镇区各功能小区的T型道路主轴。

“三环”指贯穿各小区的生产、生活交通环路。

第三十四条 近期在车站、林业局门前规划两处停车场,远期在镇区南入口规划一处停车
场。

第三十五条 镇内道路分三级,其中一级道路2条、二级道路8条,各级道路断面形式详见


规划道路断面形式一览表
单位:米




第三十六条 远期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71.4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9%,人均道
路广场用地面积为42.03平方米。


第五节 绿地景观与风貌特色规划

第三十七条 绿地系统规划以集镇自然景色为依托,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改善生态环境,体现林业城镇风貌。

“点”充分利用街头,居住区洼地形成各居住区和街头的小型游园。

“线”充分利用绿带,滨河绿带和防护绿带三部分组成,景观绿带布置在一、二级道路两
侧,创造优美的林城街道景观轴。滨河绿地布置在沿河两岸,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的环境,
在集镇外围及工业区,铁路两侧规划防护绿带,调节集镇小气候,减少工业污染及铁路噪声污
染。

“面”指镇内大型植物园和镇区边缘的山林休闲园,形成镇内外居民休闲、娱乐、游憩、
度假、观赏的游乐场所。

第三十八条 景观风貌利用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相结合,创造地方特色的林业城镇景观,
分三级,即城镇景观轴线、景观节点和主要景观区。

“景观轴线”

人文景观线,通过改造道路主轴线两侧的建筑造型、色调、高度、形成一人文景观。

自然景观线,额木尔河滨河绿带和铁路西侧的防护绿带。

“景观节点”城镇入口、广场、主要干道交叉中,重要建筑等。

“景观区”指办公商贸景观区、居住景观区、工业景观区和自然景观区。

第三十九条 远期规划绿化用地面积65.0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0.82%,人均绿化
用地面积为38.25平方米。


第六节 专项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第四十条 远期地下水源为城镇主水源,规划一个给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2700米3/日。

第四十一条 预测劲涛镇区日用水量近期生活用水量为1600米3/日,远期为2500米3/日。

第四十二条 给水体制采用生产、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系统,管网采用环状和枝状相结合
的方式,主干管径为200—300mm,支管管径为100—150mm。

二、排水工程规划

第四十三条 规划采用分流制的排水系统,形成雨水污水两套排水系统。

第四十四条 雨水排水分两个区,经自然地形,汇至主干管,通过提升泵给排入水体。污
水排水由主次干管汇集污水后,经过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水体,污水管网采用地
下敷设方式。

第四十五条 规划污水量为近期1520立方米/日,远期2160立方米/日。

三、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十六条 预测镇区用电负荷近期6600千瓦,远期为23 000千瓦。

第四十七条 供电线路由变电所馈出,引至工业区和各生活区,线路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四、电信工程规划

第四十八条 预测近期装机容量为4800门,电话普及率为30部/百人,远期装机容量为5950
门,电话普及率为35部/百人。

第四十九条 电信线路沿主要道路敷设,均采用沿地直埋的敷设方式。

五、供热工程规划

第五十条 预测远期热负荷为40MW,建一处集中供热站,管道采用直埋敷设,管径为500mm。

六、防灾规划

第五十一条 消防规划

在水厂内设消防水池,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共同管网,新增消防水鹤三座,消防队现建
制不变,按消防规范要求,需完善、更新现有消防设备。

第五十二条 防洪规划

根据《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劲涛镇防洪体系按50年一遇供水标准设计,新
规划截水沟7.66公里,新规划防洪堤线1.2公里,改造堤线6.5公里。

为防止山水对镇区的危害,在镇区北侧和东侧设置截水沟7.66公里,截水沟按十年一遇设
计。

第五十三条 人防规划

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明确战时任务,组织好群众掩蔽和疏散工作。按平战结合原则,利
用自然环境条件,使群众山上、山下躲避,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环保规划

第五十四条 水体环境质量保护措施

建立生活水源卫生防护区,防止水源污染,建立污水处理厂,雨水和污水采用分流制,镇
内不安排引起水体污染的工业。

第五十五条 大气环境质量保护措施

改造燃煤锅炉除尘系统,消烟除尘达到国家规定的烟尘排放标准。空气污染工业逐步改造
或迁至工业区,提高城镇绿地率。

第五十六条 噪声环境质量保护措施

对过境公路,铁路及镇内主要街道加强绿化带建设,对分散在居民区内的工厂,严格按国
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及其测量方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七条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提高工业废物利用率,加强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建立垃圾中转站和处理厂。

八、环卫规划

第五十八条 建立垃圾处理厂,镇内垃圾当日清除。

第五十九条 规划公厕服务半径,商业区300米1座,居民区100米1座,远期力争达到水冲
式标准。

第六十条 配置垃圾粪便清运车,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提高镇区环卫管理能力。


第七节 近期规划

第六十一条 近期规划年限为2003年至2008年,近期建设规划规模为:人口规模达到16 000
人,用地规模为579.66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62.29平方米。

第六十二条 近期建设以旧区改造为主,分清轻、重、缓、急适当调节改建和新建比例,
最大可能的提高和改善城镇的综合实力和环境。

第六十三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

1、改造平房住宅区,占地面积2.92公顷。

2、新建体育场,用地面积9.15公顷。

3、改造职工医院,占地面积1.68公顷。

4、完善商服设施,用地面积4.15公顷。

5、新建长途汽车客运站,占地面积0.32公顷。

6、改建西华路西段,长620米。

7、改造林海一道街,长650米。

8、改造红旗路,长698米。

9、改造植物园街,长508米。

10、改造林海南街,长810米。

11、完善獭兔基地建设,占地面积2.85公顷。

12、完善生态观光园建设,占地11.4公顷。

13、完善植物园建设,占地20.9公顷。


第八节 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六十四条 经镇党委、镇政府、人大审议,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批准的《劲涛镇总体规
划》是指导劲涛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法规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十五条 为保证总体规划顺利实施,根据镇区近期建设,需编制部分地段的控制性详
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将总体规划具体化、系列化地实施,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参
考。

第六十六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贯彻《劲涛镇总体规划》,坚持
“两证一书”制度,加强规划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规划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十七条 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总体规划和规划建设管理法规,提高市民知法、守法的意
识,保证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九节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图纸、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及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书和现状基础资料汇编是本规划的解释说明、
论证和论据及规划依据。

第六十九条 本规划自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批准之日起生效。

劲涛镇现状用地平衡表




劲涛镇规划街道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