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999年
1990年~1999年
1990年
3月
2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授予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科先进单位
称号,表彰人身保险业务取得的业绩。
5月
1日是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在全系统开展“储蓄优质服务月”活动,
6日为全区统一储蓄咨询服务日。
7月
1日从是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系统按《商业信贷基本操作规程》,
规范商业信贷管理。
10月
4日12时10分,中国工商银行新林支行与红林林场联办的红林储蓄所发生歹徒入室抢劫案,
正在工作的3名女储蓄员(刘英、刘怀英、苏艳敏)冒着生命危险,勇斗歹徒,保住了3万多元
现款。
12月
6日大兴安岭城市金融学会成立。
19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召开刘英、刘怀英、苏艳敏先进
事迹表彰大会,向刘英颁发奖金2000元、向刘怀英、苏艳敏颁发资金各1000元,号召全系统员
工向她们学习。
是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领导5 次陪同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王汉忠赴总行、
黑龙江省分行,请调6815万元国家银行贷款规模,保障全区工资、奖金支付、人民生活必需品
进货款支付和重点项目用款,减轻资金紧张的压力。
1991年
1月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金融监察室组织3个调查组,开始深入加格达奇区内67
个企事业单位,对各金融单位的行业之风进行抽样调查。
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成立由行长常立田任组长、副行长刘德江任副组长的
治理“三乱”领导小组。
2月
20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及所辖呼玛、塔河、漠河3 个县邮电局被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授
予1990年度全省邮政储蓄先进单位。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主持召开各专业银行行长、保险公司经理及各相关科
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搞好金融宏观调控、为地方经济服务问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副专员朱玉桥到会并讲话。
26日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试营业。
3月
13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率先在加格达奇人民路邮政营业厅和卫东支局营业厅两个邮政储
蓄网点提供封闭式储蓄服务。
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国库科荣获全省国库会计决算第一名。
23日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举行开业典礼。
4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惠有玉宣布省行党组决定,刘德江任大兴安岭地区
分行行长;杨明元、董桂兰(女)任副行长。
24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杜建中一行5人到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工作。
6月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国债工作会议,交流做好发行、兑付国库券
工作的先进经验。
27~30日大兴安岭地区连降暴雨,总降水量160毫米,境内7条主要河流全部泛滥,造成百
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金融单位及主管上级部门积极为抗洪救灾提供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黑
龙江省分行行长李家祚电话慰问,副行长叶英男带领慰问组,前往塔河县了解灾情,走访慰问。
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在黑龙江省分公司,以及牡丹江中心支公司等兄弟单位支援
下,迅速进行现场勘查理赔,支付理赔款3982.5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在黑龙江省分行支持下,自筹资金,为受灾企业提供复建专项贷款3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黑
龙江省分行副行长周恒昌率慰问小组赶赴塔河县,慰问塔河县支行30户受灾职工。
8月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抽调24人,组成3个综合工作组,分别由行长刘德江、
副行长杨明元、董桂兰带领,对塔河、呼玛、漠河3 个县支行的全面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全员
基础技能。
26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市场成立。
9月
17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储汇科王世林撰写的《邮政储蓄增收节支的三项建议》获黑龙江
省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优秀成果奖。
是月《大兴安岭城市金融》创刊。
10月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杨明元陪同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稽核处
处长张明久一行3 人赴各县、区、林业局,对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可行
性考察。
28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授予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大兴安岭
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富谦、塔河县支行副行长谭锡良及员工王维生抗洪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11月
15~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董桂兰受地区资金调度领导小组委托,主
持召开全区清欠工作会议。相关企业单位认账、认付金额7155.8万元,银行注入贷款金额2626.9
万元。
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会同各专业银行组成结算纪律检查小组,抽查金融机
构执行结算制度情况,抽查面占50%。
2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工会主席车敏率队赴呼玛、塔河、漠河3 县支行,对
信贷规模监控、利率政策执行、现金管理及其金融许可证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联查;总稽核沃丁
福带队对加格达奇区城市信用社全年各项业务进行稽核检查。
12月
19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城镇储蓄余额突破10亿元大关”新闻发布
会。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地区人大工委、行署、地区政协工委、林业管理局及各金融单位主要
领导参加大会。
是年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采取“付方启动,收方点收,差额注入,收付双
方各留一块资金,此增彼减”的方法,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累计注入资金8322万元,清
理拖欠款23 666万元,缓解全面资金紧张局面。
是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推行《现金许可证》、《贷款证》试点;会计、国库、
发行、人事、资金、调查统计等部门开始运用计算机处理业务。
1992年
2月
23日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副行长闫尊学一行参加大兴安岭支行长城信用卡首发仪式。
3月
2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长刘德江主持召开各专业银行行长及信贷、 货币管
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统一贷款证试点、资金管理、稽核、清欠等项工作口径。
4月
1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授予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为“1991年抗洪救灾查勘理赔
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资金奖励;授予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副经理陈洪生“1991年抗
洪救灾查勘理赔先进个人”称号,晋升一级工资。
5月
3日杨明元任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长;高俊峰任副行长。
6月
11~12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系统稽核工作会议在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
12日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副行长闫尊学一行5人来大兴安岭支行考核领导班子。
7月
2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任命项松江为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
4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庆祥来大兴安岭地区调查人身保险展业
情况。
8月
20日根据国务院令,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发行1990新版人民币100元券和50元
券。
9月
15~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对各专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利率检查。
10月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总稽核沃丁福率员对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金融政策
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28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库处联查小组到大兴安岭地区检查国库工作。
11月
1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邮政储蓄网点实现计算机联网,开办同城通存通兑业务。
12月
12~20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抽调各专业银行人员组成现金检查组,对加格达
奇区内开户单位进行现金大检查。
1993年
1月
5日中共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组任命曹殿臣为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党组书记、
行长。
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金融系统联席会议,研究缓解货币供应紧张的对
策,制定“控制现金投放、保证现金供应”5项具体措施。组织全区现金归行工作大检查。
2月
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现金检查组抽查各专业银行现金归行自查情况。
3月
1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和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3县邮电局分获1992年度全省邮政储蓄
先进单位。
3日~5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库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召开。
26日大兴安岭信诚典当商行挂牌营业。
5月
4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稽核检查组,对专业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进行为期20天的专项稽核。
29日黑龙江省外汇、外债联查组到大兴安岭外汇管理分局检查工作。
7月
6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召集金融、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资金分流调查及
全区现金管理工作大检查。分两组进行,7月20日结束。
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举办“全区因公出国人员外汇核销”培训班。
8月
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整顿金融
秩序”重点治理“乱拆借、乱投资、乱集资”问题。
28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举行“万事达”、“维萨”信用卡发行仪式。
9月
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对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外汇业务进行稽核检查。
18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西部地区“龙西金融”研讨会在漠河县召开。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对区内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开展利率执行情况
进行大检查。
1994年
1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国库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分税制”后的国
库核算问题。
2月
28日中共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组任命王淑荣任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党组书记、行长;
路希昆为党组成员、副行长。
3月
3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和漠河县邮电局、塔河县邮电局分获1993 年度全省邮政储蓄先进
单位。
24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各专业银行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大兴安岭地区
同城票据清算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同城票据清算管理制度》。定于4月1日起,正式运用电
子计算机处理区内同城资金清算业务。
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会同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工商局对加区个体首饰加工
点进行检查。
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召开会议,贯彻《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
将因公出国用汇、私人用汇业务移交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办理。
4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成工作组,对各金融单位利率执行情况进行稽核检
查。
5月
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举办“全区出口收汇核销员培训班”。34名成绩合格者
获《出口收汇核销员证》。
6月
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对城市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30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将农业银行相关业务划转黑龙江省分行;将农业
发展银行业务分帐核算。
10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金融管理工作会议”。 贯彻《金融机构管理规
定》,严肃结算纪律、整顿金融秩序。
18日大兴安岭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20亿元。
11月
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举行活动,庆祝工商银行成立十周年暨存款余额
突破10亿元大关。
1日~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与各专业银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专业银行的
结算业务进行检查。
12月
10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1995年
1月
10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命沃丁福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金融系统纪检组
组长兼大兴安岭地区金融系统监察室主任。
2月
11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被评为全省邮政储蓄先进单位。
17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邮政营业科储蓄班荣获黑龙江省邮电部门“服务明星集体”称号。
28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综合检查组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重点检查全省人民银行
行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到位、春耕资金落实情况和安全保卫工作。
3月
10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制定干部职工双聘制实施方案,在全辖内实行聘任制,
破除干部终身制。
20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银行系统出纳科(股)长会议,贯彻总行反
假人民币工作指示,提出大兴安岭地区反假人民币斗争的具体措施。
2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和呼玛、塔河、漠河3县支行计算机有线通信联网开
通。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牵头成立大兴安岭地区金融系统学习、 宣传、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4月份为集中学习月,第1
周为宣传周。
4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金融监管协调会。
13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开始对中国银行大兴
安岭地区分行的外汇业务、划缴财政性存款、信贷资产质量等业务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稽核和
常规稽核。
20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林善庆率检查组到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指导工作。
5月
11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邮政营业科储蓄班被命名为“黑龙江省全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15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实施对公存款管理办法。
17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织全区现金大检查。
23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选手李明华在黑龙江省分行系统储蓄业务竞赛中取得
个人储蓄综合业务比赛第3名。
6月
5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袁纯嘏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工作。
15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转发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实行干部双聘制是加速向商业银
行转化的有力保证》的经验材料,要求各行学习、借鉴。
21~24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库业务检查组对大兴安岭地区国库工作进行检查。
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集各家银行及保险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
会议,共同分析上半年全区金融运行形势。会后专题反馈给地方政府及上级行。
7月
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检查组来大兴安岭地区检查外汇管理工作。
11~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董桂兰带领检查组,赴漠河、塔河、呼玛
3县,对边境贸易状况进行实地调查。
8月
9日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董桂兰主持召开全区金银专业工作会议,就黄
金收购、专项贷款回收等问题作出5项决定。
23~24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长杨明元、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
长曹殿臣、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长王淑荣在黑龙江省金融学会第5次代表大会上
当选省金融学会理事会理事。
9月
12~13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全区金融稽核工作会议,部署对商业银行信
贷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的专项稽核。
18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电子联行业务(第7批小站)与全国通汇。
27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设立中心业务库,撤销加格达奇铁道支行业务库。
是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开展“结算优质服务月”活动,加强结算业务基础建
设。
10月
4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业务库存现金保管账”微机记账程序正式运行。发
行基金账、金银账、业务库账的管理工作全部实现电子化。
11月
7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调统处处长张宝东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指导工作,并
就贷款证发放的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2~24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对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的目标管理
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库处检查组来大兴安岭
地区分行进行对口工作检查。
1996年
2月
9日大兴安岭地区金融学会召开年会。行署副专员褚凤到会并讲话。会议围绕大兴安岭地
区经济、金融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层研究和探索。
3月
22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鲁钟男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宣布省行党组决定:杨
明元调海南省工作,由副行长董桂兰(女)主持全面工作。
4月
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设立牡丹卡业务部,开办牡丹信用卡业务。
8 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同意组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营业部,原加格
达奇办事处的人员、资产负债划归分行营业部。
17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分业经营,分设为中
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23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36个邮政储蓄网点实现通存通兑。
5月
15日大兴安岭地区反假币工作委员会成立,行署副专员褚凤任主任委员,大兴安岭地区中
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和行署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以及各商业银行等单位领导任委员。
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出台《全区金融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
制度。
是月在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推行《贷款证》管理制度。
6月
3~10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成工作组,对各基层支行(处)的会计、储蓄、
出纳等业务、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的保管使用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1~23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系统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大兴安岭分行召开。
7月
30日中共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组任命董桂兰任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
行党组书记、行长,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局长。
9月
3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成立营销领导小组,全区范围内开办寿险个人
营销业务。
10月
10日李景春任中共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冯建科为党
组成员、副总经理;孙立鹏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洪生为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成立并对外营业。
11月
12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系统首次银企联谊会暨主办行签字仪式在松岭支行举
行。分行行长曹殿臣、副行长卢京华及松岭林业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出席,成为全地区金
融系统推行“主办行”制度的第一家金融单位。
21日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系统储蓄电算化率由年初的37.5%提高到94.6%,区域通存
通兑率达到94.6%,位居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系统第一名。
12月
20日大兴安岭地区成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
室,归属人民银行管理。呼玛、塔河、漠河3县和加格达奇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所在地工商银
行脱离隶属关系,归属农金体改办领导。
25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机关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6日中保财产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及所辖12个分支公司,同时在加格达奇举行开业庆
典暨挂牌仪式。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杜宇新、行署副专员褚凤和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赵
庆祥等领导出席并讲话。
1997年
1月
10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朱立人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工作。
15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首批招聘的34名营销员走向社会,开始了大兴
安岭地区人寿保险的个人营销业务。推销88鸿利、99鸿福、66鸿运A和B、递增养老、少儿一生
幸福保险共6个品种。
3月
10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实施《1997年储蓄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内
控外防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意见》、《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工作实施意
见》、《1997年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对公存款工作实施意见》、《深化人事、劳资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意见》等强化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4月
14日周伟琳任中共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原党组书记、行长曹
殿臣调省分行履新。
28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行长王淑荣参加黑龙江省第八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获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5月
5 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常世华来大兴安岭分公司检查工作,了
解人寿保险展业情况。
1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成工作组,对全地区77家粮食购销企业和附营
企业进行信贷资产清查。
6月
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在全辖11个基层行全面实行“模拟法人,单独核算”
办法。
7月
1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电子计算机软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全辖系
统模拟运行后,正式投入使用。
是月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
加强金融监管上来,成立监管委员会,制定金融监管工作报告制度。
8月
18日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邮电局王建中、郭丽华撰写的论文分别被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储
汇局评为一等奖和优秀奖。
25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杜建中一行来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工作。
10月
7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制定《分行员工行为规范细则》、《分行员工行为规
范监督考核条例》、《机关员工使用考勤机考勤办法》。
14~17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伟率工作组到大兴安岭分公司
检查指导。
12月
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姚文宝率考核组到大兴安岭分公司
考核领导班子。
1998年
1月
1日是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取消辖内各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
10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信贷管理检查组进驻加格达奇铁道支行,先行试点,
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
是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成由主管行长带队的检查组,对1997 年476家贷款
户的14 409万元贷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及提出的整改措施,报送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
分行。
2月
25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路希昆率队赴建设银行牡丹江、齐齐哈尔市分
行考察呆账核销工作。
3月
1日是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将各商业银行的准备
金账户和备付金账户合并,统一为存款准备金账户,法定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
27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实施《储蓄所(柜)工作岗位职责操作程序规划》、
《储蓄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储蓄事后监督工作操作规划》。
4月
6日是日夜10点左右,原中国建设银行十八站办事处储蓄营业员蒋有禧携29万元储蓄款潜
逃。
5月
15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召开宣传爱护人民币工作会议。
17~23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织各银行单位、农村和城市信用社一起开展爱
护人民币、反假币斗争宣传周活动。
2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从是日起启用新
印章。
22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项松江陪同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杜宇新、呼
玛县县长徐守乐,向黑龙江省分行行长陈书芬等领导汇报呼玛县团结水电站建设情况及资金事
宜。
6月
14日原呼玛县兴隆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储蓄员兼记账员吕春玲因犯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
呼玛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30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系统与呼玛、塔河、漠河3县和加格达奇区等4家城市
信用社的“脱钩”工作全部结束。是日,停办经济实体,与所办的唯一经济实体——大兴安岭
地区兴安珠宝店“脱钩”。
7月
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核算中心成立,实现了联行汇划、票据交换、资金清算、
事后监督“四集中”。
6日黑龙江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证券营业部正式营业。
7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行长周伟琳调黑龙江省分行工作,耿久长副行长主持全面
工作。
9月
20~22日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筹建组组长徐兴宝、副组长张汝江、那洪波向中共大
兴安岭地委书记杜宇新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杨喜军汇报筹建情况。
24日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党委成立,杨润溥任党委书记、唐志成任纪委书记。
10月
14~17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伟率工作组到大兴安岭分公司
检查指导工作。
11月
15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撤并10个业务代理行,保留4个业务代理行。
17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大机延伸”工程竣工,实现电子汇兑的实时处理,国内
资金汇划可实时到账。
是月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隶属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管辖,同时更名为中国人
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12月
3日中共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委员会决定:耿久长任大兴安岭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姜仁、卢京华、张青武为分行党委委员。
20日原呼玛县兴隆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干部王继鹏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黑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是年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令,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先后3次下调,平均
下调幅度超过50%。
是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开展信贷管理大检查、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情况大
检查、金融机构高息揽存及有关规章制度清理大检查、人民银行系统专项检查、国有商业银行
贷款的发放及使用情况的稽核调查等工作。
1999年
1月
14日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大兴安岭地区
粮食局对粮食附营业务进行认定。
原新林邮政局邮政储蓄员王信携储蓄巨款145万元,于13时许潜逃,20时50分被抓获归案。
是年8月5日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
1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所
辖各县、区机构为支公司。
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将加格达奇
办事处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同时撤销壮志、大杨气、林海、翠岗、呼源、
碧水6个分理处。
3月
1日是日起,建设银行系统党的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4月
8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藏景范一行到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检查指导工作。
19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制定《贷款利息清收办法》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28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接
受中国保监会监督指导。
5月
4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同意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开业。
19日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直属支行任命徐兴宝为加格达奇支行行长;张汝江、那洪
波为副行长。
23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檀景顺、哈尔滨监管办特派员宋兴国来大兴安岭地区中心
支行检查指导工作。
26日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举行开业庆典。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马贵霖、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杨喜军、副专员王忠林等领导参加。
31日中国工商银行资金电子汇划清算系统软件在大兴安岭分行投入运营。
6月
1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副行长项松江参加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实施“天然
林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研讨会。
13 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组织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各分
(支)行员工参加大型反假币宣传活动。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系统同时举行储蓄存款余额超
20亿元庆祝活动。
23日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系统实施不良贷款剥离工作。
7月
6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召开对商业银行实施非现场监管工作会议。
14日方有毅、乔大志任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何伟任系统工会主席;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沃丁福退休。
26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贾毅到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检查指导工作。
8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党委书记、 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
中心支局局长董桂兰退休;于连光任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局局长。
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系统各储蓄网点实现通存通兑。
是月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举办“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和“国库核算系
统”升级培训班。
9月
27~2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魏景田在大兴安岭分公司检查工作。
10月
3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完成计算机软件升级,从此各项业务报表等都在
网上进行。
11月
8日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陈书芬到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检查指导工作。
12月
10日孙玉文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
杨润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