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

第二节 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



  

  1983年9月, 国务院决定将原中国人民银行机构分设为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国人民
银行机构和行使专业银行职能的中国工商银行机构。1984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
中心支行开始进行机构改革,着手组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原中国人民银行
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所辖各县区支行、办事处及其基层分理处、营业所、储蓄所等整建制划
归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隶属并相应更名,继续经营储蓄信贷等专业银行业务。
1984年1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正式挂牌成立。李俊山出任第一任行长。
1989年,经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批准,将漠河县支行
辖属的图强、阿木尔办事处和塔河县支行辖属的十八站办事处升格为正科级直属办事处;将加
格达奇办事处分设为加格达奇、光辉、加铁3个正科级办事处;机关增设政工科。1991 年增设
科技科。1993年增设住房信贷部、在韩家园林业局局址设立韩家园办事处(正科级)。

  1993年12月10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
分行。1995年分行机关迁入现址(加格达奇人民路38号)。1996年,撤销农村金融科,所辖农
村信用合作社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撤销加格达奇、光辉、加铁3 个办事处,
成立分行营业部和银行卡部。1997年,机关增设市场开发科,在驻地加格达奇设立人民路办事
处、兴安办事处,分别办理牡丹卡和房地产业务。

  1998年5月21日,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1999
年,成立分行稽核大队。将会计科分为计划财务科、会计结算科;将韩家园办事处降格为副科
级分理处,划归呼玛县支行管辖。2000年,将人民路办事处、兴安办事处降格为正科级分理处。
2001年,撤销分行营业部加格达奇铁路储蓄所、十八站第一储蓄所和新林支行所辖的红林储蓄
所。2002年,根据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整合内设机构的要求,分行机关由原来的20个科
室整合为17个部室;下辖6个县区所在地办事处、4个分理处、29个储蓄所;全系统共有员工761
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83人,大专学历33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5人,中级职称的127人。

   2002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机构员工状况表

  表2-2-6

0000043;[/$$p]
 
   2002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机构员工状况表(续表)

  表2-2-6

0000044;[/$$p]
  
   1984~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历任领导人员名录表

  表2-2-7

0000045;[/$$p]

   1984~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历任领导人员名录表(续表)

  表2-2-7

000004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