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第四节 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1990年10月2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批准,成立中国银行大兴安岭支行,它是
中国银行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分支机构。组建之初,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张德和6 名员
工,租用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加格达奇人民路43号)一楼的几间办公室作为营业和办公用房。
1991年2月26日开始试营业,3月23日正式对外营业,经办传统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贷款、结
算业务和人民币信托投资等业务。1994年1月, 经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批准,在现址(加格达奇胜利路11号)新建面积7000平方米的办公楼,总投资3445万元,于1997
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2000年5月3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批准,更名为中国银行大兴
安岭地区分行。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银行逐步由专业银行向
商业银行转轨,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电算化水平不断提高,电子联行业务实
现全国联网。2002年末,下辖1个支行和5个分理处,员工增至145 人(含41名储蓄代办员)。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3人,占64%;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19人,占13%。
2002年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机构人员状况表
表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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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个分理处原为储蓄所,2001年11月全部升格为分理处。
1990~2002年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历任领导人员名录表
表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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