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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邮政储蓄

第二节 邮政储蓄



  

  民国八年(1919年)7月1日,中华邮政开办邮政储蓄业务。新中国成立后,继续办理邮政
储蓄业务,1953年停办。期间,大兴安岭地区邮政一直未开办储蓄业务。

  1981年1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办理邮政储蓄。1986年9月1日, 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在加格
达奇人民路邮电支局设立第一个邮政储蓄专柜,开办邮政储蓄业务,3 名工作人员第一天就吸
收储蓄存款5万元,是年末,共受理储户909户,存款余额达54.8万元。1987年,大兴安岭地区
邮电局发挥邮政服务点多面广的优势,相继在塔河、漠河、呼玛3县和新林、松岭、呼中3区开
设了10个储蓄网点,又在加格达奇增设了卫东支局、河南支局两个储蓄网点。是年12月20日,
专设储汇科,统管邮政储蓄业务,改变原由邮政科兼管的局面。1989年,各县、区邮电局设立
储汇股, 配备专职储汇稽查员, 开展储汇资金检查,形成全辖内的邮政储蓄管理系统。制定
《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储蓄质量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储蓄业务人员工资与邮政储蓄
质量挂钩办法》,完善了规章制度,提高了服务质量。根据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
进一步办好邮政储蓄的通知》,1990年元月1日起, 邮政储蓄由代办改为自办,储蓄存款由转
存人民银行并按规定缴纳手续费改为缴存人民银行并按法定利率计付利息,手续费和应得利息
之间的差额由邮银双方平衡,进一步调动了邮政储蓄工作的积极性。1992年11月,加格达奇区
内3个邮政储蓄网点完成计算机联网,在黑龙江全省范围内第一个实现了同城通存通兑;呼玛、
塔河、漠河3县和松岭、新林、呼中3区的9个储蓄网点实现计算机收储。1993 年末,全区有19
个邮政储蓄网点实现计算机收储,比手工作业提高工效15倍。1994年末,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储
蓄余额首次突破5亿元,居黑龙江全省地、市局之首。是年全地区邮政储蓄业务收入1092万元,
占邮政专业收入的61.06%。 1996年4月23日,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在黑龙江全省率先启用与省
邮电管理局建明数据通信技术开发中心合作开发的“应用公用分组交换网”,实现邮政储蓄通
存通兑系统联网,首期覆盖全地区36个邮政储蓄网点,该项目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2年末,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储蓄余额186518万元,业务收入实现4904万元,占邮政专业收入
的67.2%。从事邮政储蓄业务人员222人,储蓄网点50个。

   2002年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人员情况表

  表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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