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用评估
第二节 信用评估
1987年11 月, 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按照“扶优限劣”的贷款原则,制定
《对贷款企业实行信用评估,分类排队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大兴安岭地
区第一个对贷款企业实行信用评估的具体规定。《方案》将贷款企业划分为一、二、三、四类,
由各县(区)支行初评,由中心支行终评。对一、二类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保证满足贷款需求,
简化贷款手续,促使其进一步发展;对三类企业实行逐笔审批、逐笔核贷、以销定贷、利率适
当上浮的政策;对四类企业贷款从严从紧掌握,必要时“釜低抽薪”,停止增加新贷款,追回
老贷款。1988年初,建立信用评估组织,成立由行长、副行长、专业科长和相关经济师、会计
师组成的贷款企业信用评估委员会。是年,经初评、终评,在全地区206户工业贷款企业中,49
户企业被评为一类企业,占参评总数的23.8%;102户企业被评为二类企业,占参评总数的49.5%;
55户企业被评为三类企业,占参评总数的26.7%。 随着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贷款企业分
类情况也不断变化。1989年起,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调剂存量、加强管理、挖掘潜力、
提高效益、紧缩信贷”的要求,由信息咨询部门牵头会同全辖信贷部门对工商贷款企业进行信
用评估,按照省行具体评分标准,成立地、县两级评委会,聘请行署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顾问
委员会,对贷款占用20万元以上,贷款期在1年以上的124户(工业企业92户、商业企业32户)
贷款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全区8户大型森工企业(林业局)及64户其它企业进入一级信用企业,
占总户数的58.1%;被评为二级信用企业的42户,占总户数的33.9%;被评为三级信用企业的10
户,占总户数的8%。按照信贷资金“择优限劣”的原则,是年末,一类企业贷款额度上升90.8%;
二类企业贷款额下降49.4%;三类企业贷款额下降30.7%。对贷款企业的信用评估,在大兴安岭
地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中发挥了经济杠杆作用。
1994年后,大兴安岭地区4 家商业银行按照信贷资产风险度管理办法先后对新增贷款企业
进行信用评估,信用等级按新标准划类。将信用等级划为AAA级、AA级、BB级、B级四类。止2002
年末,对2505户贷款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其中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评估2121户、中国农
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评估31户、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评估171 户、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
岭地区分行评估182户。
1994~2002年国有商业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支)行对贷款企业信用评估情况表
表4-5-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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