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它代办业务
第四节 其它代办业务
1996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签订协议,
由呼玛县、漠河县支行和图强、阿木尔支行分别代理辖内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按中国人民
银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是年共收入6万元。止2002年末,累计收入139.49万元。
199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为进一步吸纳社会存款, 在大兴安岭证券交易营
业部设立办理股民存款查询业务终端,在其交易大厅设立储蓄专柜,以储蓄活期存折和牡丹灵
通卡两种方式吸纳股民存款,止2002年末,累计免费代理证券交易清算业务3410万元。
2000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开办保险箱业务。设网点一处,当年办理业务2笔,
收入400元;2001年办理3笔保险箱业务,收入600元。2002年办理16笔业务,收入2000元。
2002年起,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止年末,网上银行对个人开户
587户、对公开户17户,累计办理交易36745笔,交易总额63216万元,创收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