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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防灾防损

第三章 防灾防损




  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后,始终贯彻“保险与防灾相结
合”和“预防为主,以赔为辅”的社会主义保险方针,把保障人民生活幸福和社会财富安全作
为经营理念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拓展保险业务过程中,主动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防
灾防损工作,对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