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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储蓄所(柜)工作岗位职责操作程序规则

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储蓄所(柜)工作岗位职责操作程序规则




  一、 储蓄所(柜)的岗位职责

  (一)储蓄所长(代理所长)职责

  1. 负责组织全所(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促进全所(柜)人员思想、政治、技术
水平的提高。

  2. 掌握本所(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状况,了解应用软件运行情况,对储蓄所(柜)的
微机运行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 负责组织本所(柜)储蓄会计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所(柜)
内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处理业务。

  4. 负责应用软件授权高级别业务操作,审核各种业务生成的报表,负责错帐冲正等特殊
业务的操作。

  5. 检查库存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实物库存情况,并每日与营业报表、登记
簿核对相符。

  6. 负责安排监督本所(柜)的调缴款、核对内部往来帐目工作。

  7. 负责本所(柜)的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解决营业当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重
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8. 负责储蓄所(柜)的“三查”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所(柜)务日志、政治业务学习、
储蓄所(柜)工作分析等登记簿的登记,以及对其他登记簿的审核工作。

  9. 储蓄所长本人串休,负责对代理所长的工作安排。

  10. 负责对本所(柜)核对内部往来帐的监督工作。

  11. 负责对本所(柜)人员岗位轮换工作(每月至少轮换一次)。

  (二)接柜员职责

  1. 熟练掌握储蓄业务知识,认真履行服务公约,接待储户热情、礼貌、周到,耐心解答
储户提出的问题。

  2. 认真审核凭条、存单(折)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各要素是否齐全、正确款时初点
现金,付款时复点现金;负责核对储户身份证、印鉴、密码。

  3. 负责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负责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
登记簿》、《开户销户登记簿》。负责复核《库存现金登记簿》和其它有关登记簿。

  4. 负责日终库存现金复核;认真执行双人调、缴款,双人接送款箱工作。

  5. 负责向事后监督员送包的传递工作。

  (三)操作员职责

  1.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要领,准确录入数据,在权限范围内,严格按操作程序办理储蓄
核算业务。

  2. 认真审核凭条、存单(折)的真实性、合法性。各种要素是否齐全、正确,同屏幕显示
的内容核对相符;根据原始凭证审核计算机打印的存单(折)等凭证,保证内容齐全、清晰、正
确。

  3. 办理日结工作,结平当日经办的业务。打印轧帐单、流水帐,保管日常留存的储蓄所
会计资料。

  4. 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保养。在有关人员对计算机进行检查维护或对本机内数
据进行调整、修改时,负责监督工作。负责营业前开机准备,营业终了关机、切断电源。

  5. 在所长串休、休假期间,代理所长职务,承担所长责任。

  6. 负责核对内部往来帐目。

  (四)出纳复核员职责

  1. 办理现金收、付,负责按“四双”规定保管及领、交营业用现金,登记库存现金登记
簿,将调缴款凭证及时交操作员进行帐务处理。

  2. 掌管储蓄所(柜)业务公章和现金收、付讫章,复核各种业务凭证。对储户填写的存、
取款凭条上的要素,与计算机打印输出记录核对一致,余额必须正确;复审储户身份证、印鉴
是否有效,摘记是否齐全。

  3. 营业终了盘点现金,核打凭证张数,金额必须与轧帐单、流水核对相符。报库存现金
数与操作员对帐。

  4. 复核存、取款凭条与存单(折)是否相符。

  5. 负责(按“四双”规定)接送款箱的出库、入库登记工作。

  二、 储蓄所(柜)工作操作程序规则

  (一)领取款箱。储蓄所(柜)每天必须坚持双人到业务库领取款箱。

  1. 储蓄所(柜)由双人到业务库领取款箱。在《款箱出入库登记簿》出库栏内双人签字,
经管库员审核后,从管库员处领取款箱。领款箱时必须经双人检查(1)是不是本所(柜)款箱;
(2)是否双锁都锁着;(3) 有没有被打开等可疑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可以拒领款箱,并及
时向领导报告,如果是一人领取款箱,管库员要拒付,保卫押运人员要拒押。

  2. 双人领取款箱后,在保卫押运人员的护送下进入储蓄营业柜台,保卫押运人员撤出后,
立即关锁柜台门。

  (二)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储蓄所(柜)必须保证三人上岗,营业前要清扫卫生,物品摆放到位。

  1. 所长(代理所长)负责安全检查。(1)通讯、报警必须畅通灵敏;(2)自卫武器、
消防器材必须完好到位;(3)门、窗、水、电没有事故隐患。检查后,在《安全检查登遍簿》
上做好记录。

  2. 双人打开款箱,自出纳员清点现金无误后, 将成捆成把的现金放入小金库保管,把留
箱的现金按面额、顺序摆放在尾箱内,更换戳记日期。

  3. 接柜员检查箱内重要空白凭证,按名称、 顺序号排列整齐上锁保管。代办信用卡业务
的储蓄所(柜)接柜员还要与信用卡部门联系,打开POS机,做好记录。

  4. 微机操作员打开电源开关,调制节调器、终 端机的开关屏幕上显示联机画面,进入日
常操作系统,输入操作员号码及密码,再由出纳复核员输入自己号码及密码(输入密码必须在
保密情况下进行)。

  (三)营业过程的业务处理

  1. 开户业务的处理

  (1)接柜员收到储户填写存款凭条、现金, 要认真审核存款凭条上储户填写的日期、户
名、金额、密码等要素,初点现金无误后,在存款凭条上方加盖“新开户”戳记,登记重要空
白凭证印刷号码,取出存折(单)(如储户要求凭密码、印鉴支取加盖相应戳记)。然后把存
款凭条存折(单)交操作员,把现金交出纳复核员。

  (2)操作员审核存款凭条无误后,在操作菜单选择新开户项目, 按规定输入各种要素,
认真审核存款凭条和屏幕显示的内容,如储种名称、姓名、余额、支取方式、存单(折)号码
等,发现差错及时更正,然后打印存款凭条机印记录部分,包括流水号、帐号、存入日期、存
入金额、余额、累计积数、操作员代码;打印存折记录包括币种、储种、帐号、户名、摘要、
开户日、支取方式、存入金额、余额、操作员代码等。审核无误后,将存单(折)一起交给出
纳复核员。

  (3)出纳复核员接到存单(折)和存款凭条后,清点现金,审核存单(折)、存款凭条、
复点现金无误后,在存款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个人名章;在存单(折)上另盖业务公章、
个人名章,将现金放入款箱、存折和存款凭条递给接柜员。

  (4)接柜员接到存单(折)和存款凭条后进行复核, 无误后登记《开销户登记簿》,盖
个人名章后交给出纳复核员复核,经复核无误盖章将《开销户登记簿》返给接柜员,存单(折)
递给储户,存款凭条留存。

  2. 销户业务的处理

  A、活期储蓄销户业务处理

  1. 储户要求销户时,由储户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 如有未登存折业务应
先办理补登存折,然后按新的余额数填写取款凭条。接柜员审查取款凭条、存折无误,在取款
凭条和存折上分别加盖“销户”戳记,在取款凭条上盖个人名章,登记《开销记登记簿》。将
存折和取款凭条交操作员,将《开销户登记簿》交出纳复核员复核。

  2. 操作员依据取款凭条调出该帐户,核对取款凭条、 存折与屏幕显示无误,输入取款金
额,打印取款凭条、存折、利息清单(套打)后,交给出纳复核员。

  3. 出纳复核员接到取款凭条、存折、利息清单复核后, 加盖现金付讫章和个人名章,根
据取款凭条和利息清单配款,将存折、取款凭条留存,现金、利息清单以及《开销户登记簿》
递给接柜员。

  4. 接柜员审核复点利息清单和现金后,让储户在利息清单上套写签字,把现金和利息清
单第二联交储户,利息清单第一联交出纳复核员。

  B、整存整取储蓄存款销户的业务处理

  1. 到期销户。(同活期)

  2. 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1)储户持未到期存单要求办理提前支取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件, 代他人支取的还要
交验代取人的身份证件,并将身份证件名称、号码背书于存单上,接柜员按照审核传递的操作
程序,将存折及储户的身份证件交操作员,操作员输入储户帐号,验对储户身份证件,审核存
单、身份证件的背书摘录无误,在存单上加盖“提前支取”戳记,其它手续同销户处理。

  (2)部分提前支取,储户应在原存单上注明部分提前支取金额, 操作员正确输入部分提
前支取金额,计算机打印原存单支取记录,支取金额按部分提前支取的金额打印;打印部分提
前支取金额的利息清单一式两联;打印新存单帐号、户名、到期日、存入日、利率不变、金额
为未支取部分金额,同时在标志栏增加已部分支取的标识,在新旧存单上分别加盖部分提前支
取戳记。

  (四)到管辖行(处)调、缴款业务的处理

  1. 调款

  (1)储蓄所备用金不足需调款时,由接柜员开据《现金内部提款单》并在背面签字,登
记《重要空凭证登记簿》,交给出纳复核员。

  (2)出纳复核员复核“现金内部提款单”填写无误,《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登记无误
后,在现金提款单背面签字,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复核栏盖复核章,由所长(代理所长)
签字,派人去管辖行(处)审批。

  (3)现金内部提款单经储蓄科(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 还要经事后监督加盖预留印鉴
(如大额取现需经主管行长签批)、登记《储蓄所调交款登记簿》,根据本行(处)的具体规
定,或由储蓄所(柜)双人调款,或由储蓄所科(部)派人调款,但必须保证双人到会计出纳
柜台调款,由储蓄科(部)通知保卫部门武装护送到储蓄所(柜)柜台内。

  (4)由操作员凭现金提款单回执操机入帐,记帐后,回执交出纳复核员,出纳复核员复
点现金,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

  (5)如遇储户有支取大额预约,需经所长(代理所长)核实。

  2. 缴款

  (1)储蓄所(柜)营业终了,须将超过核定库存的现金上缴管辖行(处)。

  (2)接柜员根据出纳员提供的缴款数填制现金交款单及划收款报单, 登记《重要空白凭
证登记簿》,将提款单、划收款报单交出纳员盖业务公章、个人名章,经所长(代理所长)签
审。

  (3)出纳复核员清点上缴款,经接柜员复点无误后,经双人将上缴款装入款袋中。

  (4)上缴款在保卫押运人员武装护送下, 由接柜员和出纳员双人到会计出纳柜台办理缴
款。

  各行(处)可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妥善安排好调缴款工作,但必须坚持逐级审批和“四
双”制度。

  (五)日终轧帐处理

  1. 接柜员将当日发生的“未上机业务”按科目种类整理、汇总,与手工帐核对相符后,
填制凭证,经双人复核输入计算机。

  2. 出纳复核员核打各科目、档次本日借贷发生额。

  3. 操作员打印轧帐单、流水帐和未上机流水帐,与出纳员复核员核对。

  4. 出纳复核员清点实际库存现金无误。

  5. 进行日终轧帐,由出纳复核员输入实际库存现金数,由储蓄所长 (代理所长)进行轧
帐,经核对无误,由操作员打印轧帐单和科目日结单,将日终轧帐单附于科目日结单上,并由
操作员和复核人员签章。然后,操作员关闭终端机,调制节调器,关闭电源。

  6. 出纳复核员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盖个人名章,经接柜员复核盖章。

  7. 所长(代理所长)要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三查”登记簿、 安全检
查登记簿、所务日志登记簿,有关人员要在登记簿上加盖经办人员、复核人员个人名章。

  8. 如遇第二天岗位轮换或串休,要办理好交接登记手续。

  9. 出纳复核员、接柜员在互相监督下将库存现金、业务用公章、 重要空白凭证装入款箱
(或款袋)双人上锁。同时经双人将当天发生的业务凭证按规定的顺序排列,复点后装包、封
包。在封皮上填全各种要素。封口处盖双人名章。

  10. 按规定入箱保管的登记簿,下班时可放入储蓄所(柜)的小金库,由出纳复核员负责
保管。

  11. 所长(代理所长)下班前要检查水源、电源、火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上锁,登记安
全保卫登记簿。确无隐患后方可离开储蓄所(柜)。

  (六)送款箱

  1. 出纳员、接柜员必须在保卫押运人员武装护送下乘运钞车, 双人将款箱送到管辖行
(处)业务库。

  2. 出纳员、接柜员双人在《款箱出入库登记簿》入库栏中签名登记,将款箱交给管库员
入库。

  3. 由接柜员将储蓄所(柜)的帐表封包交给事后监督员,并在《凭证交接登记簿》上签
字。